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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要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日期:[2018-04-27]  版次:[G08]   版名:[新东莞]   字体:【

新快报讯 来自东莞市工商局的数据显示,2017年,全市新增注册商标32606件,增长率为20.79%,位居全省前列;驰名商标达76件,著名商标264件,注册商标总数量和驰名著名商标数量稳居全省地级市第二位。为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推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市工商局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牵头拟订了商标品牌战略实施系列文件。其中,作为顶层战略设计之一的,就是《东莞市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服务更高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发展的意见》(下简称《意见》)。

《意见》定位为东莞2020年前全面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行动纲领,明确了东莞到2020年商标品牌工作的具体任务指标。为此,《意见》提出了实施商标品牌培育、商标品牌提升、商标品牌保护、商标品牌服务四大工程共19条意见措施,可谓条条“干货”,为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镇街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提供了依据和方向。

《意见》亮点多多: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为企业和经营者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商标服务,提升商标公共服务水平;设立“市长商标奖”,凸显东莞企业商标品牌的价值,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效应,提高全社会的商标意识;设立“东莞制造·知名商标”奖,加快东莞由制造大市向制造强市转变,东莞制造由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培育区域商标品牌和建设特色小镇,推动我市特色行业、产业集群可持续发展;构建多元共治保护格局,形成自力救济衔接行政维权、司法审判、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多元共治保护格局;发展商标品牌知识产权高端服务,搭建商标品牌运营服务线上平台和金融服务平台,加强数据和信息开发利用,扩大商标品牌信息公共服务。

商标典型案例

皮具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案情简介:执法人员在依法对位于虎门镇的东莞市某皮具制品有限公司的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正从事加工带“vivo”标识的手机套,但无法提供其注册商标的合法授权资料。该注册商标“vivo”注册人为步步高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该皮具公司是为客户某某超加工的,共下单加工10000个。市工商局对该皮具公司作如下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没收、销毁当事人的“vivo”手机套成品、半成品、卡纸、标签、手机套模具等;处以罚款53658元上缴国库。

案例分析:步步高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已取得“vivo”在第9类商品:手提电话上商标注册证。当事人所加工的手机套上带有“vivo”商标标识,该手机套是用在手机上的,容易让人误以为是步步高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的产品,二者属类似商品。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第(二)项: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田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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