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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2018积分入学新增手机微信申请
日期:[2018-04-27]  版次:[G09]   版名:[新东莞]   字体:【

5月2日开始受理申请至6月1日结束

新快报讯 东莞市教育局日前公布2018年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工作安排。根据安排,今年积分入学从5月2日开始受理申请,至6月1日结束申请,积分结果将在6月27日至7月3日期间公示,学位安排将在7月5日至9日确定。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将新增手机申请方式,市民可通过微信公众号“东莞市教育局”提交资料,并可在此公众号上查阅办理进展、查询积分等。

根据安排,申请人必须是中国非东莞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含香港和澳门户籍);具有正常学习能力且年龄需要符合申请年级的年龄段。其中,申请小学一年级的必须年满6周岁(即2012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申请小学二至六年级,必须在满6周岁入读小学一年级的基础上,符合相对应的入学年龄;申请初中一年级的必须是小学应届毕业生,不设年龄限制;申请初中二、三年级的必须与原就读年级相衔接,不设年龄限制。但已在义务阶段学校就读的,不能申请留级重读。

除了对申请人有要求外,东莞今年对积分方(即申请人的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要求有所降低。积分方必须是中国非东莞市户籍公民(含香港和澳门户籍);且持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并在东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月或以上。

需要注意的是,拥有台湾身份证、外国国籍以及父母双方是东莞市户籍的非东莞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不属于积分制入学政策适用对象。

今年的积分入学分为“网上报名-部门审核-积分查询-复核申请-现场确认-积分公式-志愿修改-学位安排”八个环节。符合条件者,可以在2018年5月2日10:00至2018年6月1日17:30,通过手机微信或者登录东莞教育局官方网站进行申请。网上报名一人一号,以申请人(即学生)的身份证号码依据,不能重复申请。

报名时,只能在积分方服务地所在镇街、申请人或积分方在我市拥有产权清晰的自有居所所在镇街中选择一个镇街作为申请地(二选一),提出积分入学申请。(李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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