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言堂
■盛翔
面对日趋普遍的网络投票活动,以及背后带来的刷票、拉票行为,浙江省教育部门出手进行规范。浙江出台《关于规范校园网络投票活动的通知》,规定在涉及学生(幼儿)个人荣誉的各项评选活动,原则上不采用面向社会的网络投票。确需面向社会开展网络评选,必须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
微信朋友圈里,各种各样的投票活动,让人烦不胜烦。其中,尤以针对孩子的各类评比最多。过去,多数都是一些培训机构搞的活动,目的旨在为自己的公众号吸粉,同时借助投票活动宣传自己,做个免费广告。现在,有些学校也加入进来,目的是要扩大影响,让更多人知道自己搞了这么个事,似乎也可以作为政绩。
说这种投票活动有什么公正性,当然是存疑的。最容易出现的结果是,谁家交际圈子广,或者家里有公司领导,一大帮下属拼命投,谁家孩子就容易获得各种“最”、各种“佳”。如果真在乎这个评选,也可以花点钱去网上找,有“专业”的刷票队伍,排着队等候为你服务。这类投票作为广告营销无可厚非,但若有单位正儿八经地作为评优评先手段,显然需要警惕。
基于这样的现状,有关部门出手干预校园网络投票活动,获得了一致好评。大家纷纷感叹,这下朋友圈终于可以安静点儿了,不用再为无数陌生的孩子投票了。可是仔细想想,这么个事儿,真的需要有关部门发文么?
对于清静朋友圈的各种无聊投票,要求审批当然是好事;可问题是,新设行政许可,与简政放权的思路,是否有冲突? 哪种东西适合微信投票,哪种评选不适合,只要明确和规范一下,学校和培训机构,都会有足够的判断力。
其实,微信投票指望的无非是能达到广告营销效果,当社会上对此反感的人越来越多,无视这种投票活动的人越来越多,类似投票活动的效果就会越来越差,发起数量慢慢也就会越来越少。有关部门真正需要做的,是提醒广大家长尽量不要参与此类投票活动,这就可以了。相比于事前审批,更重要的是,公众对这类投票的反感和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