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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鸠占鹊巢” 一市民购房9年 竟然无法入住
日期:[2018-06-28]  版次:[A10]   版名:[世相]   字体:【

新快报讯 记者李红云 通讯员肖红星 周余乐 梁倩雯报道 珠海市民罗某9年前购买了一处房产,这处房产却一直被他人占用,导致罗某无法顺利“收楼”。罗某向珠海市香洲法院提起诉讼并胜诉,但对方依然迟迟不肯履行法定义务腾退房产。近日,香洲法院执行局对该处房屋实施强制换锁,最终被执行人黄某同意将房产腾退给申请执行人罗某。

2009年,罗某购买了涉案房屋,同年,罗某又将该房屋出售给林某,但后来罗某并没有将该房屋交付给林某使用。该房屋一直由租户黄某占用,而黄某不仅不愿意腾出房屋,而且也拒绝向林某支付租金。

2010年10月,林某向香洲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黄某立即迁出涉案房屋,并支付2010年3月10日至迁出房屋之日止的租金。案件经过一审、二审,林某的诉讼请求均获得了法院支持。判决生效后,黄某仍不履行,于是林某向香洲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当时该案件暂不具备执行条件,香洲法院执行局对该案做出了终结本次执行的裁定。

2017年12月11日,申请执行人林某向香洲法院申请恢复执行。香洲法院考虑到该案已具备执行条件,当日便立案执行,并向被执行人黄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但黄某既不支付租金,也不迁出涉案房屋。

2018年3月22日,执行法官在涉案房屋外张贴了搬迁公告和限期履行通知书。然而,限期已到,黄某仍然没有搬离房屋。4月26日,香洲法院执行法官带领两名法警,来到经林某指认确定的涉案房屋,强制对涉案房屋进行换锁,再次张贴搬迁公告以及告知执行法官联系方式,并全程录像。

慑于法律权威,2018年4月27日,黄某的配偶前往香洲法院执行局说明情况。执行法官抓住机会对其做进一步解释,被执行人黄某终于承诺于2018年5月15日前自动搬离涉案房屋。在执行人员的协调下,申请执行人林某与被执行人黄某达成和解,林某免除了黄某的相关租金,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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