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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金索酬有理, 漫天要价违法
日期:[2018-06-28]  版次:[A02]   版名:[评论]   字体:【

■凯风

前几天,贵阳的小杜把一部苹果手机掉在了出租车上,谁料手机流到了贩卖手机的人的手里,而当事出租车司机声称“交3000元就能找回来”。原来,出租车行业存在“帮忙代捡”服务,即只要乘客有贵重物品掉在出租车上,出租车司机自己不捡,而是打电话叫人来“碰巧捡到”,双方通过倒卖这些“遗失物”获取暴利。

(澎湃新闻)

点评:从法理上看,拾金索酬并不违法,反而有一定法理依据。根据物权法规定,失主应向拾得人支付保管等必要费用。拾金索酬不违法,但索酬不成毁坏手机,或者漫天要价,则就有违法之嫌,轻则治安处罚重则涉嫌敲诈勒索。所以,所谓“帮忙代捡”,就不只是简单的道德问题,从根本上就是违法行为。无论是出租车司机还是贩卖手机者,都应该受到法律法规的追责。

6月26日,佛山市住建局发布《佛山市开展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探索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指出,共有产权住房配售价格一般低于同期同地段楼盘普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10%-20%。承购人持有的产权份额,可在个人出资不低于60%的条件下,由个人自行选择出资份额,形成共有产权住房。购买不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符合上市条件的,允许承购人上市出售,同等条件下,政府享有优先购买权。(凤凰财经)

点评:共有产权房,虽然听起来像是六折购房,但实际上出多少钱占有多少产权,本质上是政府与市民共同购房,分摊产权,从而降低购房成本,具有一定的公共属性。同时,设定5年的锁定期,加上同等条件下政府享有优先购买权,这样能最大程度避免投机套利,从而保障共有产权房满足真正有需求的人。只要政策严密、公开公正,这一探索会带来积极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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