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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通报4宗土地违法典型案件
日期:[2018-07-04]  版次:[A05]   版名:[时政]   字体:【

其中一人违法侵占农田20亩,罚40万元还被追究刑事责任

新快报讯 记者沈逸云 通讯员穗国规宣报道 昨天,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通报4宗土地违法典型案件。4宗案件中,对于各类违法用地行为,轻则进行整改、复耕复绿,重则罚款并被追究刑事责任。

市国规委表示,采取多种手段开展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严肃查处了一批土地违法案件。为加强警示作用,通报4宗典型案件。

其中,郭某在未取得相关用地审批手续情况下,非法占用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小乌村海联队地块,违法堆放铁架铁器等物品、放置集装箱。占用土地面积20.275亩,全部为基本农田。去年5月30日,南沙区国规局对郭某违法占地行为立案处理。

去年10月,南沙区国规局向郭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恢复土地原状,并处罚款40万余元。因郭某所占用19.884亩耕地的表层土壤受到严重毁坏,丧失原种植条件,已涉嫌非法占用耕地罪。同年12月,南沙区国规局依法将该案移送至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目前检察机关已就该案件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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