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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不变 课后服务费三方协商
日期:[2018-08-17]  版次:[A07]   版名:[时政]   字体:【

广州公办中小学收费管理征求意见稿出炉

新快报讯 见习记者王彤报道 昨日,广州市发改委官网上发布了《关于规范我市公办中小学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新快报记者发现,中小学收费标准保持不变,第三方机构提供校早午餐服务、午休和课后托管等校内课后服务的,收费标准学校、机构和家长协商确定。

意见稿再次标明学校提供校车服务的,只能收取成本费,不得盈利。此外,学生休学、退学或经批准转学的,退款期限由10个工作日内改为5个工作日。但因为学生私自离校或自身原因被学校按规定开除学籍或因触犯法律、法规不能继续接受教育的,所交学费、住宿费不予清退。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今年3月,广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校内课后托管服务可以延续至18时。今年4月,广州市天河区出台小学生校内课后托管工作方案,部分学校的家长表示最晚可以19点来接孩子。

相关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按今年5月发布的《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执行,第三方社会机构进入校园提供校内课后服务的,可由第三方社会机构会同学校、家长委员会按照公益普惠原则核算成本并确定收费标准,向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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