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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真正实现逝有所安
日期:[2018-09-10]  版次:[A02]   版名:[评论]   字体:【

■刘效仁

据报道,民政部日前公布的《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提出把明确政府职责、完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强化公益导向作为修订重点。规定国家建立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制度,涵盖遗体接运、暂存、火化、骨灰存放、生态安葬等基本服务项目。对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以及其他城乡困难群众免费提供基本殡葬服务。

实施21年的《殡葬管理条例》迎来首次大修的消息,引发了公众关注。大众关注和议论的热点不是海葬、树葬等生态殡葬方式,而是公墓的公益属性。针对殡葬价格贵、不环保等突出问题,征求意见稿分别从增加土地供给、突出公益属性、强化价格监管、规范日常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赢得了网友的一致赞赏。

死得其所,逝有所安,历来被中国的传统文化与伦理“当大事”。生死都关乎国民的尊严。人人都有一死,让百姓有尊严的“老去”,也是对生者的抚慰。然而近些年殡葬行业各类服务价格高居不下,尤其是墓地,涨幅甚至超过了房价。

《中国殡葬事业发展报告(2014~2015)》显示,北京地区市民殡葬消费过高,合计成本大约为人均80000元。有的墓地动辄百万,更有的开出了每平米40万元的天价。以至“活在上海,葬在苏州”等现象屡屡引起热议,面对“法拉利”式公墓,更让民众发出“死不起”的悲怆慨叹。

“一墓难求”、“死不起”的根本原因,除了墓地规划停滞、圈地涨价之外,关键是墓地管理者利用垄断优势发“死人财”,甚至随意坐地起价,这种供需不对等甚为不公平的伪市场行为,颠倒了公共墓地的公益属性。当刚刚失去亲人的家庭,面对殡葬业的垄断嘴脸却没有议价的理性空间,没有选择余地,是对死者家属的双重打击。

因此,《殡葬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突出公墓公益性的表述,引发热议、赢得赞赏都在情理之中。首次大修的首要任务,当以公益性厘定殡葬业义利边界,放在首位。明确公墓、骨灰堂建设纳入规划管理,保障用地并控制数量;优先建设公益性骨灰堂,统筹建设公益性公墓,以划拨等方式保障用地;确保以政府供地、定价和监管为主体,打破殡葬行业的无序性、垄断性与暴利性,为“逝有所安”提供基本的公益性保障。

“逝有所安”是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各地理应为此提供基本的殡葬服务,让每个生命都得到尊重,让每位死者走得有尊严。那么,确立或者突出殡葬业的公共性质、公益属性,既是人民群众的正当诉求,也是人民立法为人民的根本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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