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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企业 2012年至2016年 退休人员将加发养老金
日期:[2018-10-09]  版次:[A06]   版名:[时政]   字体:【

按缴费年限等分档确定加发金额,个人可于明日后登录省社保局网站查询

新快报讯 记者沈逸云报道 养老金倒挂现象将进一步解决。10月8日,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发布《关于解决2012年至2016年期间省直企业退休人员倒挂问题加发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按缴费年限分档确定加发的基数与系数,进而确定加发金额,并随当月养老金一起发放。个人可在明天后登录该局网站查询。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从2006年起,国家和省连续多年大幅度增加养老金水平,使得每年的养老金年度调整幅度都高于养老金自然增长的幅度。这导致在同一缴费年限、同一缴费水平的情况下,造成部分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不同程度地出现了“早退休,待遇相对偏高;晚退休,待遇相对偏低”的现象,形成了养老金的倒挂问题。

出现养老金倒挂现象后,国家、省、市的社会保障部门都有出台相关规定,逐步加以解决。

此次出台的《通知》适用于2012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省直企业退休人员,加发基本养老金。而对于2016年7月1日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省直企业退休人员,其加发办法由省人社厅另行制定。

此次出台的《通知》规定,加发金额为加发基数乘以加发系数。其中,加发基数按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首次领取待遇社保年度分档确定。新快报记者注意到,缴费年限越短、退休时间越晚的人员加发基数相对越高。《通知》解释,这主要是由于其参加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的次数比较少,调整幅度相对比较低,基本养老金倒挂更明显。而加发系数按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分档确定,缴费年限越短的人员,其基本养老金倒挂越明显,因此加发系数越高。

单位和个人可于10月10日后登录省社保局网站(网址:www.gdsi.gov.cn)查询、下载《粤人社发〔2018〕108号文加发养老金汇总名册(单位)》《粤人社发〔2018〕108号文加发养老金通知单(个人)》和新《基本养老金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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