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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迁子女在莞高考需满足六个条件
日期:[2018-11-09]  版次:[G01]   版名:[新东莞]   字体:【

教育局公布了2019年东莞异地高考安排

新快报讯 11月5日,东莞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公布了2019年东莞异地高考安排,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东莞市参加2019年高考的有关事项进行了通知和解读。记者从该安排中了解到,东莞市随迁子女报考资格审核的时间为11月13日-28日,随迁考生及家长到各部门集中办理审核手续的时间为11月13日-23日。各学校要在11月28日前将符合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资格审核表上交市招考办。

通知中说明,随迁子女在东莞市就读普通高中,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东莞市报名参加高考:

一、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提供《劳动合同》《广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土地承包合同或务农劳动合同、营业执照、退休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二、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自有住房提供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购房合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租赁住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住单位宿舍的提供《广东省居住证》及单位出具的居住单位宿舍的证明。

三、父亲或母亲在2016年9月1日前已在广东省办理居住证,且持有的居住证截止到2019年8月31日属于有效状态:提供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的属于有效状态的《广东省居住证》。

四、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含医疗和养老两个险种),截止到2019年8月31日,按规定实际缴费累计年限3年以上:在东莞市参保的提供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的身份证或社保卡。在广东省外市参保的还需提供《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含授权码)

五、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中考。

六、随迁子女具有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田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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