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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药店”不仅需要掌声,还需要强化监管
日期:[2018-12-03]  版次:[A05]   版名:[评论]   字体:【

■斯涵涵

感冒、头疼等常见症状除了去药店买药,还能去有药品经营资质的便利店购买。12月1日,这项便民措施首先在北京朝阳落地,京客隆京捷便利店工体东路店在北京市首家获得了《药品经营许可证》。

首家“便利药店”是贯彻落实北京市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便利店发展的若干措施》的产物,该措施提出北京将按居住项目规划10-20平方米/千人的标准预留便利店业态空间,未来三年左右时间,全市连锁便利店门店数量将达到6000家以上,原则上实现每个社区有两个连锁便利店的目标。允许连锁便利店零售乙类非处方药品,让便利店与药店结合,旨在打破之前食品药品经营限制,为便利店发展营造更优质的营商环境,以便更快地实现便民利民目标。

“便利药店”具备不少优势:消费者可以在取得资质的便利店购买到治疗伤风感冒、头疼等常见病的药物和医用棉签、宝宝贴等家庭常备品。提高了居民生活性服务品质;常用药品利用“便利店”深入居民区的优势,可以更快地加速流转,方便了患者;而便利店也利用药品,拓宽了经营范围,增加了商品种类,可以更好地吸引、服务消费者,三方需求互补,对于消费者、药品业及便利店都是一件好事。

然而,药品是关乎公众健康的特殊商品,虽然便利店是按有关标准零售经营乙类非处方药,但要知道,即使是小小的感冒药有时也能吃死人,用药安全至关重要,“便利药店” 在推广初期可能还存在某些阻碍:一是在消费者心目中,便利店相关人员不及药店工作人员“专业”、出了问题,便利店和药业公司如何划分责任等等,这些都需要时间,得到消费者的信任与认可;二是进货渠道及商品种类不及药店齐全和便宜;三是在一些药店违规销售日用品、侵蚀医保金的情况下,如何防止便利药店利用“便利”“犯规越线”也是一个重要问题。

因此,推行“便利药店”,关键还是要强化监管,把好质量关,取得消费者的信任。首先要制定“便利药店”规范经营的详细法规,加大“便利药店”的制度管理与风险防控,让相关从业者及消费者都严格照章办事;其次要加大巡查力度,不定期地对这些便利店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药品质量安全。还要组织便利店相关人员学习,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其专业素养。营造良好卫生环境,为顾客提供专业、优质服务,并畅通公共监督渠道,让消费者放心。此外还要建立严格的退出机制,在不断推进“便利药店”的同时,要严厉查处违规经营行为及人员,规范行业发展,切实保障用药安全和公众健康,促进“便利药店”向好发展,让人民群众生活更便利更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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