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杨英杰报道 有时候手机收到陌生短信链接,一些好奇心重的人会随手点开想看个究竟,殊不知很可能暗藏木马病毒,一点开就会被远程控制,东莞凤岗镇一位事主的银行卡就因此被盗刷5000元。经过警方数月的侦查,4名利用电信网络进行诈骗的作案团伙被抓获。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4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七年六个月不等,罚款2.5万元至10万元不等,并退赔被害人。
通过手机链接植入病毒 绑定注册后便可转账
2016年年底,东莞凤岗警方接到一名事主报警,声称自己的银行卡被人盗刷,5000元“不翼而飞”。警方追查到资金是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出,资金流向的轨迹显示,事主的钱支出是购买了一款理财产品,但事主称自己并没有购买理财产品的习惯,也不记得有过这笔消费。
而后事主想起自己曾经好奇地用手机点开一条暧昧短信,之后手机屏幕就变白了,无法正常操作。警方意识到这可能是一起新型的电信诈骗案件,经过专案组数月跨省追踪,4人诈骗团伙终落法网,在抓捕团伙主要成员李某远时,他才刚刚实施了一起诈骗案件。
庭审中,被告人李某远供述,2016年6月,他加入了一个QQ群,认识了一些有“特别”技能的网友,对方说可以通过短信链接,给他人的手机植入木马病毒,从而获取包括银行卡账号、身份证号等公民个人信息,他只需要在理财产品平台或者其他消费平台进行注册绑定,然后使用非法拦截到的被害人手机验证码购买理财产品,最后钱转入指定的账户之后就可以获得数额可观的“佣金”。面对诱惑,当时正处于失业状态的他动了心。
团伙作案 最多一人涉案32万余元
轻轻松松就能获取高额“佣金”,这让李某远一发不可收拾,最后还拉上了自己的好兄弟吴某利一起“发财”,当时吴某利正在江西一所大学读大三,这种“移花接木”的伎俩让他觉得很新潮,于是就跟着“玩”了起来。
为了骗取更多钱财,李某远还拉了另外两个老乡王某猛、王某秀入伙。不料,短短几个月后,警方找上门,击碎了他们的“发财梦”。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查明,截至被抓时,被告人李某远参与实施诈骗作案21宗、涉案金额高达32万余元,吴某利参与实施诈骗作案5次、涉案金额4万余元,王某猛参与实施诈骗作案2次、涉案金额7万余元,王某秀参与实施诈骗作案3次、涉案金额2万余元。
该院一审认为,上述4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以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其中被告人李某远、王某猛涉案数额巨大,被告人吴某利、王某秀涉案金额较大,均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故判处被告李某远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罚款人民币10万元;判处被告人吴某利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罚款人民币4万元;判处被告人王某猛有期徒刑三年,罚款人民币2万5千元;判处被告人王某秀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款人民币2万元。另外,判决4名被告退赔所有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