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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历者讲述改革开放40年广东律师行业变迁
日期:[2018-12-08]  版次:[A04]   版名:[时政]   字体:【

40个“全国第一”!

律师行业的变化,是经济社会变迁的缩影。律师兴则法治兴,法治兴则国家兴。改革开放40年是我国逐步走向依法治国的40年,也是律师行业大踏步发展的40年。日前,广东省律师协会梳理并发布了改革开放40年广东律师行业“全国第一”的40个事件,多位资深律师也从亲历者的角度分享了自己与行业变迁的故事。

■新快报记者 吴晓娴

小浪花带来大火花 ——广州市法律顾问处成立

陈舒是广州律协的名誉会长,曾连任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作为从事法律工作40多年的老法律人,她被称作律师业改革的“活字典”“图书馆”。

40年来让她印象最深的第一件事便是广州市法律顾问处的成立。1979年上半年,广东省开始恢复律师工作,当年6月成立全国第一家法律服务机构——广州市法律顾问处。同期,深圳市、珠海市法律顾问处也宣布成立,它们共同拉开了全国律师制度恢复的大幕。

“无论是对于市民还是组织来说,终于有人帮他们进行法律和事实的辩论了,这是改革开放的一朵小小浪花,却也是一朵大火花,体现我们国家的法律制度和人权保护启蒙发芽了。”陈舒动情地告诉新快报记者。

到了1994年,第三次广州市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出全国首位由执业律师担任的会长,组成了由执业律师占90%的律协理事会。

陈舒回忆,当时这在全国引起了很大的轰动,之前律协都是行政力量来管理的,当时广州律协选一名律师来当会长,体现了一个社会组织自律自治的萌芽。她认为,这也是在广东这样一个开改革风气之先的地方,才能出现这样一种社会形态。

名称变化的背后

——颠覆对律师行业定位的认知

省律协副会长黄思周1985年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律所工作,到现在已经有33个年头了。他告诉新快报记者,自己是改革红利的享受者,也是改革的亲历者、见证者。

最早的律师执业机构叫法律顾问处,设立在法院。转折发生在1983年7月15日,经省司法厅批准的深圳“蛇口工业区律师事务所”挂牌成立,这是全国第一家称为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执业机构,实现了律师执业机构名称与国际接轨。同年,深圳市、珠海市法律顾问处改称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处和律师事务所有什么区别呢?全世界只有我们才叫法律顾问处,一开始叫这个名字,是对律师的作用认识还不够深刻。”黄思周说,法律顾问只是律师的一部分工作,律师大量的工作包括民事案件的代理、刑事案件的辩护等,这些基本的职能都没有在机构里体现出来。改为律师事务所之后,外商一来就知道律师是干什么的,他们来投资活动都要找律师。这表面上只是一个名称的改变,实际上是对律师行业、律师定位认知的改变。

记者了解到,截至2018年12月,全省律师多达4.3万人,律师人数长期居全国首位。广东律师行业的产生和发展,与改革开放同频率共脉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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