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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为逃债不惜失联和改名
日期:[2018-12-08]  版次:[A06]   版名:[世相]   字体:【

长期拖欠购车款拒绝执行还款,最终被冻结银行账户,扣划款项还债

新快报讯 记者麦婉诗 通讯员周博 林媛报道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广州一名“老赖”却拖欠购车款12年拒绝执行还款,海珠法院法官多次跑到银行核查“老赖”财产状况无果,近日才发现这名“老赖”改了名。被执行人黄某武原以为改了名字就能“无债一身轻”,谁知不仅要还欠款23270元连带12年的迟延履行利息3万多元共计6万多元,还被罚2.5万元。

2004年,原告何某因买卖合同纠纷起诉黄某武要求返还购车款19000元。

该案经海珠法院一审、广州中院二审,判决支持原告何某诉讼请求,要求被告黄某武支付购车款19000元、笔迹鉴定费3500元、受理费770元,共计23270元。

该案生效后,何某于2006年向海珠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案件原经办法官经查未发现被执行人黄某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为了详细查明当事人财产情况,原经办法官上门执行,但被执行人黄某武见到法院工作人员就驾车逃跑,一直不到庭配合执行工作,之后更是销声匿迹失去了联系。

多年来,由于财产查控系统还未完善,法官只能到每一家银行查询黄某武名下的财产情况,但多次清查也没有收获。

直至2018年,案件被交由法官陈文超办理。陈文超按照程序在新的查控系统上核查黄某武名下财产时,发现被执行人黄某武的名字与身份证号无法核对上。

为此,陈文超特地到公安机关核实黄某武的身份情况,发现黄某武早已改名为“黄某富”。而按照“黄某富”的名字进行查询才发现,已经更名为“黄某富”的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有18万余元,财付通有5万余元。

陈文超法官立即冻结黄某武的银行账户,并将判决款项23270元连带这12年的迟延履行利息3万多元共计6万多元一并扣划到账。此外,黄某武还因此被罚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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