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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头雁效应” 夯实基层堡垒
日期:[2018-12-14]  版次:[G01]   版名:[新东莞]   字体:【

市委常委会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新快报讯 记者杨英杰报道 12月13日上午,东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梁维东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研究东莞市贯彻意见。会议强调,要牢固树立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鲜明导向,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

会议指出,《条例》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对于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高度,牢固树立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鲜明导向,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营造良好态势,夯实基层战斗堡垒,做到事业发展到哪里,党支部建设就要跟进到哪里。

会议强调,要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中央、省委部署要求,结合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党委(党组)要带头学习,力求学深悟透、融会贯通,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形成“头雁”效应,推动基层党组织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实现学习贯彻全覆盖。要大力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党支部工作全面检查,规范党支部设置,落实党支部基本制度,加强支部委员会建设,开展党支部达标创优活动,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

会议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抓党支部建设,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要亲力亲为,深入支部抓支部。组织部门要经常对党支部建设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要把《条例》的贯彻落实、建好建强党支部作为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列入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判其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对抓党支部建设不力的、各项工作不落实的,要相应予以约谈提醒、督促整改以及追责问责。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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