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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不力 广州市四名河长被点名批评
日期:[2019-01-23]  版次:[A07]   版名:[时政]   字体:【

新快报讯 记者高镛舒 通讯员赵雪峰报道 1月22日,广州市河长办公布最新一期的全市河长履职情况,4名河长因为履职差而被提出严厉批评,并要求相关区对水环境治理工作中履职不力的相关人员追究其责任。

本期河长管理简报显示,全市镇(街)、村(居)级河长上报问题意识不强,其中村(居)级河长近两周平均巡河上报问题率(上报问题人数占巡河人数比率)为26% ,镇(街)级河长近两周平均巡河上报问题率为29%,表面上都有巡河,但实际上报问题河长很少,形式巡河依然存在。

本期简报公布了187条河涌镇(街)河长履职评价前七名和村(居)级河长履职评价前十名名单。同时重点公布了4位履职差的河长具体情况,本期被“曝光”的4位履职较差河长分别是番禺区石壁街道镇(街)级河长、街道办主任陈舜展,黄埔区鱼珠街道茅岗社区居委会村(居)级河长、茅岗社区董事长梁永林,花都区炭步镇石南村村(居)级河长、村主任汤慧琴,白云区江高镇南岗村村(居)级河长、村书记兼村主任区礼荣。这4位河长分别存在巡河不满足要求,上报问题少而市级巡查发现重大问题多,下级河长履职情况差,管辖河涌水质黑臭,应付式打卡式巡河,巡河达标率较低,没有上报河道问题,从未开展“四个查清”工作等问题。

广州市河长办对个别河长履职较差的个别区提出严厉批评,并要求各相关区认真调查核实相关职能部门和基层河长履职情况,依照相关规定对在水环境治理工作中履职不力的相关人员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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