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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学院转设摆首位 专科高职不升本科
日期:[2019-04-12]  版次:[A05]   版名:[时政]   字体:【

广东调整高校“十三五”规划

坚持“特色学校不变为综合学校,专科高职学校不升为普通本科学校,职教体系学校不转为普教体系学校”的基本要求,以优化存量为主,从严控制增量。4月11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开展《广东省高等学校设置“十三五”规划》中期调整工作的函。提出要将独立学院转设摆在首要位置,积极推动独立学院能转快转、能转尽转。并要从严控制异地办学、严格规范校名使用。

■新快报记者 王娟 通讯员 粤教宣

特色学校不变为综合学校

按要求,“十三五”期间广东省高校设置中期调整要把握“总体稳定、小调微调”的思路,引导高校科学定位、各安其位、内涵发展、办出特色。具体操作上,对设置规划进行小幅微调,原则上不作大的调整。

文件要求,设置规划调整坚持“特色学校不变为综合学校,专科高职学校不升为普通本科学校,职教体系学校不转为普教体系学校”的基本要求,以优化存量为主,从严控制增量。对于新增纳入设置规划的,重点考虑达到设置标准、条件基本成熟、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校。对于“十三五”暂不具备审批条件的要调出设置规划,待条件成熟时优先纳入“十四五”高校设置规划。

支持独立学院转设

记者了解到,一般独立院校成规模气候之后会脱离母体学校,真正独立出来,这就是转设。函中表示,要将独立学院转设摆在首要位置。各相关高校、社会组织要逐一梳理、系统分析独立学院的办学实际情况,坚持分类施策,制定独立学院转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积极推动独立学院能转快转、能转尽转。优先支持条件基本成熟的独立学院转设纳入设置规划调整,成熟一所、转设一所。

广外南国商学院常务副校长赖志立表示,对于独立学院来说,转设是国家的要求,应做到能转则转,能转快转。转设后的民办学校,在专业设置、教学管理、办学定位、协同创新、国际教育合作等方面拥有更多的自主权,有利于高校规范发展,打造自己的独立品牌。因此,各独立学院应该积极完善转设条件,尽快转设。

教育厅相关负责人提醒,相关地市、高校、社会组织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统筹考虑当地高等教育资源的布局,新增高校(本科、高职高专)、高校更名、独立学院转设等须对照现行高校设置标准,在土地方面至少要取得国土证,并分类说明其必要性和可行性。

严控高校异地办学

文件对广东高校校名的使用也进行了严格规范,包括继续坚持农林、师范类院校“不脱帽”,体育、艺术类院校不得更名大学的政策要求;坚持“不使用所在城市以外地域命名,非省政府举办的学校不以省域命名,已使用所在城市命名的学校不变更为省域命名”的基本原则,避免引发社会认知混淆、校名争议或侵权;原则上不新增同层次更名的事项。

此外,将严控高校异地办学。各地、各高校要统筹优化现有高等教育资源配置,本着平稳有序的原则对高校异地办学逐步规范。纳入中期调整后的设置规划的高等学校,不存在跨地市异地办学的问题。

文件还指出,未来两年要着眼于推动区域间高等教育协调发展,对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的高校设置调整事项,同等条件下给予适当倾斜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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