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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强打假打侵权嘉奖令 奖金上不封顶
日期:[2019-04-30]  版次:[A11]   版名:[世相]   字体:【

广东省相关规定今年7月1日起实施

新快报讯 记者王彤 通讯员粤市监报道 4月29日上午,广东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新闻发布会,《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举报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奖励办法》(粤府〔2019〕40号)(下称“奖励办法”)公布。广东发出最强打假打侵权嘉奖令,奖励金一宗一般不超过50万元,上不封顶。

据介绍,奖励办法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由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25个成员单位共同参与起草,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已于4月15日印发,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省双打领导小组负责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麦教猛指出,下一步,广东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将以奖励办法实施为契机,强化运行机制、强化案件查办、强化协同共治、强化督促检查,全面抓好奖励办法的贯彻落实,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不断完善我省打击侵权假冒治理体系,让侵权假冒在广东无处藏身,使制假售假者倾家荡产。

●奖励细则

奖励办法明确规定,奖励金的计算分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两种,均分为ABC三个等级进行奖励。

行政处罚方面,按照罚没金额、奖励等级综合计算奖励金额的,单宗案件最高奖励金额一般不超过50万元。

此外,举报顺序在后,但是提供的线索对案件查处起直接、重大作用的,按照前款规定的C类举报予以举报人奖励。

刑事处罚方面,举报人举报有效犯罪线索,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据刑事判决书的罚金、奖励等级计算奖励金额,单起案件最高奖励金额一般不超过50万元。

奖励办法特别规定,无罚没金额的案件,按照ABC三种属类的最低标准执行。违法主体内部人员举报的,可按上述标准增加一倍计算奖励金额。

奖励办法明确规定,单宗案件最高奖励金额一般不超过50万元;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奖励金额可以超过50万元,在一定的标准内上不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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