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派发色情卡片遭人索要“保护费” 男子砍死对方逃匿8年终被抓获
日期:[2019-05-11]  版次:[A09]   版名:[世相]   字体:【

深圳中院近日审理此案,判处主犯舒某有期徒刑12年

新快报讯 记者何生廷报道 几名男子在深圳市福田区一带派发介绍卖淫的色情卡片,却被他人要求交“保护费”。多次交涉未果后,几名男子在酒店停车场持刀追砍对方,导致一人死亡。案发后,其中一名嫌疑人舒某改名换姓,逃匿8年后被公安机关抓获。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舒某犯故意伤害罪,获刑12年。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嫌疑人熊某带领被告人舒某、刘某、范某、谭某等人在深圳市福田区一带派发介绍卖淫的色情卡片。后因岳某要求熊某交纳“保护费”,双方发生矛盾,熊某伺机报复。

2010年8月2日,熊某召集舒某等人,告知可能会打架,并指使刘某、范某带来数把大砍刀。当日23时许,熊某将刀派发给舒某等人,并一起持刀来到益华大厦停车场内,其他人埋伏四周。

熊某先出面与岳某谈话,在商谈未果的情况下,熊某、舒某拿刀砍伤岳某,岳某转身逃跑,熊某等人包抄追赶,最终熊某、舒某等人追上岳某,在向他身上砍了多刀后逃离现场。

岳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案发后,熊某、刘某、范某、谭某等人被陆续抓获。新快报记者从相关的判决书了解到,四人犯故意伤害罪,熊某被判无期徒刑,刘某被判有期徒刑三年,范某被判有期徒刑11年,谭某被判四年六个月;熊某、范某、刘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10018.39元。

熊某、刘某、范某、谭某四人被抓之后,舒某一直隐瞒真实身份四处逃匿。直至2018年2月27日,在湖南省常德市津市一家卤味餐厅,逃匿了8年的舒某被警方抓获。同年9月7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舒某犯故意伤害罪。

深圳中院经审理后认定,舒某积极参与作案,持刀伤害被害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法院最后作出判决:舒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十二年有期徒刑,剥夺三年政治权利。

分享到:
  以上内容版权均属广东新快报社所有(注明其他来源的内容除外),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报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