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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机关统一形象标识
日期:[2019-05-20]  版次:[A11]   版名:[时政]   字体:【

新快报讯 记者麦婉诗 通讯员叶金鑫 陈雪芬报道 婚姻登记机关是民政部门面向社会公众,覆盖人群最广、社会影响最大的窗口单位之一。新快报记者获悉,广东省民政厅日前制定印发了《广东省婚姻登记机关形象设计规范》(下称《设计规范》),对全省婚姻登记机关形象标识进行统一规范,要严格按照《设计规范》规定式样制作形象标识,不得随意修改图案组成、文字字体、标准颜色、图文比例等。

《设计规范》包括了建筑外观标识(含横额、竖额)、灯箱和路标等三类设计方案及其应用场景。其中,建筑外观标识在全省婚姻登记机关统一运用,灯箱和路标设计方案可由各地因地制宜选用。形象标识的统一,进一步提高了婚姻登记机关识别度。

形象标识设计底色为中国红,色彩吉祥、浓烈,象征着婚姻家庭红红火火。标识由三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全国婚姻登记工作标识图案,居于首位,增强形象辨识度。 第二部分是婚姻登记机关名称,金黄色字体浑厚中带秀气,彰显婚姻登记工作的权威性和亲民性;英文部分凸显广东婚姻登记工作的开放性和包容性。第三部分是水印形式“喜”字图案,经提炼的半圆“喜”字隐于一隅,保持布局平衡,寓意婚姻家庭幸福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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