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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要立法促进母乳喂养? 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结果
日期:[2019-05-29]  版次:[A04]   版名:[城事]   字体:【
■推广母乳喂养对保障母婴身心健康、提高人口素质意义重大。 新快报记者 王飞/摄(资料图)

母乳喂养知识普及与设施建设不足,近八成受访女性认为政府有责任大力推广

今年1月,在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雷建威等74名市人大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立法促进母乳喂养的议案》。3月至4月,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对其立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开展深入调研,并于5月28日向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报告审议结果。

审议结果表示,截至去年底,广州已建成公共场所母婴室658间,531家企业建成“爱心妈妈小屋”,相关设施建设具备一定基础但仍不足。同时调查显示,母乳喂养的知识普及不足,近八成女性认为政府有责任大力推广母乳喂养。对此,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建议,将该议案列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若常委会决定列入议程,则计划安排于今年7月对《广州市母乳喂养促进条例(草案)》进行一审。

■新快报记者 沈逸云

母乳喂养的知识普及不足 六成已婚女性不知“三早一晚”

2001年,世界卫生组织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向全球联合倡议,最初6个月纯母乳喂养并坚持哺乳24个月以上,是人类哺育婴儿的最理想方式。而我国也早在1990年便将5月20日确定为全国母乳喂养宣传日。

昨天的会上,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谢博能报告称,促进母乳喂养是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举措,尤其是在全面放开二孩政策背景下,对保障母婴身心健康、提高人口素质意义重大。

为何要立法?一方面,通过立法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更多母亲掌握母乳喂养的基本知识,提高母乳喂养的自觉性,同时建立多方共同支持的母乳喂养体系并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另一方面,立法体现了对母亲哺乳权益和隐私权的保护,通过在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立母婴室来营造安全舒适的环境,为母亲在外哺乳提供更多便利。

调研中,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发现,近年来广州在促进母乳喂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亟需解决,其中包括母乳喂养的知识普及不足。调查显示,仅有24%的受访已婚女性能正确认知宝宝第一次吸吮乳头应在出生后半小时以内;而对于有助于母乳喂养顺利实现的“三早一晚”(即早接触、早吸吮、早开奶、晚断脐),59%的受访已婚女性表示并不知道。

此外,母乳喂养的指导执行有待加强。根据调查,对街道、社区宣传指导母乳喂养工作感到满意的仅占调查对象的21%,医院主动执行“三早”的比例不足五成等。值得关注的是,有79%的受访女性认为政府部门有责任大力推广母乳喂养。

建成公共场所母婴室658间

但单位设有哺乳室的仅有3%

谢博能还阐述了促进母乳立法的可行性。据悉,我国有多部法律法规都从不同角度对母乳喂养进行了规定,地方立法具备上位法依据,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医疗保健机构为产妇提供母乳喂养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用人单位建立哺乳室作出规定等。

同时,广州在促进母乳喂养方面也具备一定的基础。2013年,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建成全国第一家母乳库,向全社会收集无偿捐献的健康母乳,将其用于救助早产等危重患儿的治疗,运营至今已救助患儿445例。

在相关设施建设方面,2016年广州出台推进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提出争取在三年内实现重点公共场所母婴室基本覆盖,在全市重点公共场所建成800间以上母婴室。据统计,截至2018年12月,全市已建成母婴室658间,并通过线上地图查找母婴室专项计划等,推进公共场所母婴室的使用。

而对于职场妈妈而言,单位哺乳室的建设,涉及哺乳期上班时挤奶、喂奶等问题的解决。据悉,2014年以来,广州市总工会开展“爱心妈妈小屋”建设,截至去年12月,已有531家企业建成“爱心妈妈小屋”,受益女职工1万余人,年使用逾百万人次。

但另一方面,调查显示,在职妈妈会更容易放弃纯母乳喂养。45%的妈妈上班后会选择“混合喂养”的方式,即工作时间喝配方奶粉,早、晚母乳喂养;而选择“背奶”的人群中,仅有3%的用人单位设有哺乳室。

职场妈妈上班背奶如“打游击”

建议丰富单位哺乳室服务内涵

“哺乳期回公司上班,每天挤奶就像在‘打游击’。”在银行工作的陈女士告诉记者,虽然工作日设有一小时的哺乳假,但这并不能够完全满足哺乳期妈妈们的需求。由于单位没有专门的哺乳室,她与其他女职工休完产假回来后,一旦需要挤奶,要么躲进更衣室,要么“清场”茶水室,十分狼狈。

更麻烦的是挤完奶如何储存的问题。陈女士说,单位虽然有冰箱,但里面经常放了其他同事的饭菜,而且清洗频率也不高,储存卫生条件堪忧。“有的同事直接买了一整套设备,除了泵奶器还有小冰箱,一大包天天提着上下班。”

在这一方面,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在上海调研时,发现上海的“爱心妈咪小屋”建设不仅实行分级评定,根据不同等级给予硬件支持等,同时还“一屋多用”,除了作为哺乳室外,更定期组织妈咪课堂、亲子活动等。

对此,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在立法促进母乳喂养方面,建议抓好公共设施建设,特别是丰富爱心妈妈小屋的服务内涵。此外,还建议建设权威的信息平台与发布途径,以便及时获得科学准确的母乳喂养知识;加强产妇出院后的指导和帮助,使其能坚持母乳喂养;规范相关行业行为等。

“立法促进母乳喂养,并不是要求妈妈必须要母乳喂养,而是营造一个好的环境,为其提供便利。”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促进这一立法,实际上通过公权力的行使,更好地保障私权的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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