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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殴打前妻 广州一男子被罚3万元
日期:[2019-07-04]  版次:[A13]   版名:[世相]   字体:【
■赖某在法庭上殴打前妻的视频截图。通讯员供图

新快报讯 记者何生廷 通讯员庞新健报道 生活多年的夫妻,离婚后因小孩抚养问题闹上法庭,“一言不合”男子竟在庭上殴打前妻。新快报记者昨天从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获悉,因扰乱法庭秩序,该男子被处以罚款处罚,目前3万元罚款已缴纳到位。

2009年,广州市民赖某与吴女士协议离婚,约定时年两岁的小孩跟随赖某生活。近期,赖某以前妻吴女士经济状况好转,而自己不方便照顾为由,希望把小孩抚养权转给前妻,便向南沙法院提起了诉讼。

庭审过程中,赖某指责吴女士在离婚时隐瞒真实的经济情况。吴女士反驳称,当时双方签离婚协议的情况都是真实的,不存在隐瞒情况。赖某听后猛冲到被告座位捶打前妻头部。

法官和值庭法警见状立即制止,因制止及时并无大碍。经过训诫,赖某当庭向法官表示悔过并保证以后再也不敢这样做,当天还提交了《悔过书》。

赖某无视法律,当庭实施了暴力殴打当事人的行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决定对赖某处以罚款3万元。

法官提醒,每个公民都应该遵守法庭秩序,保证法庭审理工作有序进行。公民在表达自身观点时应通过合法的、合理的形式,切勿因个人一时的冲动情绪做出过激行为,触犯法律,遭受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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