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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法庭借力律师 调解员成功化解纠纷
日期:[2019-07-12]  版次:[G06]   版名:[新东莞]   字体:【

新快报讯 记者杨英杰 通讯员黄彩华 吴振滨报道 日前,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长安法庭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借力律师调解员,成功调解一宗租赁合同纠纷。据悉,这是长安法庭通过律师调解员调解成功的首宗案例。

2019年7月2日,在东莞市长安镇当二手房东的卢某因租赁合同纠纷,前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长安法庭,状告房东。卢某称,他已经租赁房屋三年,房东曾承诺继续出租但又反悔,要求房东赔偿室内家私电器损失、转让费、押金等共25.9万元。房东则认为,双方尚未就继续租赁事宜签订正式书面合同,卢某所谓的续租合同并不成立。双方为此争执不下。

法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让两位当事人意外的是,给他们主持调解的不是法庭工作人员,而是法庭安排的一位律师调解员陈律师。就在2019年6月27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与陈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签订了诉调对接合同协议,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该律所派出专业律师作为调解员进驻法庭,协助法院调解纠纷。

律师调解员经分析认为,本案如果争执持续,有可能涉及租赁房屋的清场,还可能涉及到损失鉴定问题,双方的冲突加剧,不利于矛盾的根本解决。目前双方虽存在分歧,但仍有调解的可能。

律师调解员从法律专业角度,给双方详细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介绍了以往类似案例,分析了各自意见的对错利弊,提出了调解方案。经过一个半小时努力,终于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房东退回转手费、押金共6.9万元给卢某,卢某收款当天即交回房屋给房东。

随后,法庭承办法官对协议进行审查,为双方当事人出具了调解书。一场纠纷就此顺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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