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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一点点” “一点点甜不甜”赔48万元
日期:[2019-08-21]  版次:[A11]   版名:[世相]   字体:【
■“一点点”奶茶在广州具有较高知名度。新快报记者 何生廷/摄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认定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一点点”“一点点甜不甜”两个奶茶品牌名字如此相似,会是同一家公司的吗?其实不是。

因“一点点甜不甜”店铺招牌、商品外包装、装饰装修等方面使用了与“一点点”相似的标识,“一点点”将“一点点甜不甜”运营公司——广州市未来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未来公司”)告上法庭,称该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新快报记者昨天查询了解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日前审结了该起案件,认定未来公司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判赔48万元。

■新快报记者 何生廷 实习生 吉兰兰

标识酷似 “一点点”取证后起诉

生根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下称“生根公司”)成立于2011年8月25日,法定代表人为楼更深,该公司开设多家“一点点”品牌奶茶店。

2017年,生根公司发现未来公司在奶茶饮品店“一点点甜不甜”的店铺招牌、商品外包装、装饰装修等方面使用了与旗下奶茶品牌“一点点”酷似的标识之后,便委托代理人汪某开始进行取证。

2017年7月27日,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人员在汪某指引下,使用该处电脑登录未来公司相关网页,截取图像证据共八十四页,其主要内容为未来公司在奶茶上使用了“一点点甜不甜”标识且显示在2017年7月27日有6人成功加盟。

为此,生根公司认为,未来公司的行为侵害了生根公司涉案注册商标专用权。图像证据可以证明,“一点点甜不甜”所采用的标识无论是文字的排列组合、字样、字形,还是整体结构都与其注册商标极为近似,且店铺招牌和商品外包装标签上均突出使用此标识,相关公众容易对两者商品来源产生混淆。

为此,生根公司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未来公司销毁所有使用与“1点点”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的装饰、宣传册、广告等物品,赔偿因侵权而遭受的损失200万元以及维权合理费用55000元。

否认侵权 被告称已声明无关系

一审时,黄埔区人民法院认为,未来公司的行为侵害了生根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构成不正当竞争,酌定判处未来公司赔偿48万元,随后未来公司提起上诉。

未来公司答辩称,自家公司使用的是蓝标蓝底,而生根公司的商标是绿色黄底,其中“点点”二字更是完全不同,两者之间不构成相同或近似。

其次,被诉侵权标识只是在未来公司官网中奶茶产品的杯子上使用,并没有作为奶茶店的招牌使用,没有出现在实体店铺中或者任何实体商标中,认为不可能构成商标侵权。

此外,未来公司表示,其在官网首页中明确声明“一点点甜不甜是2017年申请注册成功的,隶属未来公司旗下品牌,与一点点品牌毫无关系”,认为没有具有搭便车和傍名牌的主观故意,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驳回上诉 二审还是要赔48万元

对于未来公司的上诉,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依法审理,对于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双方均无异议,该院予以确认。

另查明,未来公司在二审庭询过程中明确表明,虽然其对一审法院认定其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存在异议,但不对该项作出上诉,只对一审的判赔金额提出上诉。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认为,本案中,未来公司在其经营奶茶饮品店中的店铺招牌、商品外包装、装饰装修等方面的标识使用行为侵害了其涉案注册商标专用权,一审认定未来公司侵害了生根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合法合理,予以确认。

对于赔偿金额,一审法院酌定未来公司赔偿生根公司48万元(含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并无不当,予以维持。综上所述,一审判决适用法律有误,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予以纠正,但判赔数额合法恰当,予以维持,为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8月20日,记者查询相关资料了解到,未来公司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被黄埔区法院立案强制执行。由于未来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黄埔区法院于8月16日发出限制消费令,未来公司法定代表人陈福林于8月16日被列为限制消费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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