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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或将对高空抛物坠物作出针对性规定
日期:[2019-08-22]  版次:[A03]   版名:[重点]   字体:【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首次亮相,回应热点问题

“要充分发挥法律的威慑作用,查明责任人之后,该承担什么责任就要承担什么责任,严格执法。另外,还要提高建筑物设计施工的质量,提高公民素质,切实减少高空抛物和坠物情况的发生。”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

据新华社电 21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举行第一次记者会,介绍立法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据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建立发言人机制,由法工委研究室主任臧铁伟和立法规划室主任岳仲明担任发言人,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记者会,更好向社会公众介绍立法工作情况。

重点研究高空抛物坠物问题

近期各地频频发生高空抛物坠物致人伤亡事件,受到社会各界关注。臧铁伟介绍说,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时已将这个问题作为重点予以研究,草案三审稿将在现行侵权责任法规定的基础上,对高空抛物坠物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

臧铁伟表示,对于高空抛物坠物,我国现行法律从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等方面作了全面明确的规定。这类行为有可能构成犯罪,尚未构成刑事犯罪的也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规定追究行政责任。同时,追究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并不能免除行为人的民事责任。

“难点主要在于要及时准确查明高空抛物和坠物的责任人,这就要求公安机关等相关机关及时调查、认真查清。”臧铁伟说,“要充分发挥法律的威慑作用,查明责任人之后,该承担什么责任就要承担什么责任,严格执法。另外,还要提高建筑物设计施工的质量,提高公民素质,切实减少高空抛物和坠物情况的发生。”

他同时介绍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做好民法典编纂工作,根据对各分编草案的审议情况,拟将已出台的民法总则同经过常委会审议和修改完善的各分编草案合并为一部完整的民法典草案,于今年12月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之后,再提请明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草案

将提请最高立法机关审议

臧铁伟介绍说,今年截至6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外商投资法、疫苗管理法2部法律,修改法官法、检察官法等法律10件,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1件,此外还审议了法律案11件。

他表示,今年下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做好民法典编纂工作,同时做好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的审议修改工作,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的审议修改工作,证券法修订草案的审议修改工作。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将做好制定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刑法修正案(十一)、行政处罚法的研究起草工作。

臧铁伟同时表示,即将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将审议7项法律草案,其中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资源税法草案,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三件法律案已经充分审议,广泛征求了各方面意见,比较成熟,有望在这次会议上审议通过。此外,还将继续审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初次审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草案。

“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更加重视深入推进民主立法,不断扩大社会公众对立法工作的参与。本届常委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法律草案共计28件次,有近25万人提出了多达71万条意见,许多重要的意见得到了采纳。”臧铁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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