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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多举措促进生猪生产保市场供应
日期:[2019-09-06]  版次:[A17]   版名:[财眼]   字体:【

新快报讯 记者郑栩彤报道 据农业农村部数据,上周国内瘦肉型白条猪出厂价格环比涨9.3%,同比涨92.3%。为保证市场供应、平抑猪肉价格,财政部、农业农村部9月3日发布通知,暂时将能繁母猪保额从1000-1200元增加到1500元,将育肥猪保额从500-600元增加至800元,以调动生猪养殖场(户)恢复生猪生产的积极性。

为应对目前的猪肉价格,近期中央各部委及地方已推出了多项举措。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日前联合发布的通知,一是切实落实好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政策。因非洲猪瘟疫情强制扑杀生猪(含人工饲养野猪)的补助工作,继续按照有关要求执行。同时,进一步完善补助经费发放方式,由现行按年度结算调整为每半年结算发放一次,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下达后,县市要在三个月内将补助资金给付到位。

完善养猪场、规模猪场临时贷款贴息政策。将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养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实施期限延长至明年12月31日,在延长期限内,适当扩大贴息范围,将符合通知规定的种猪场、规模猪场用于新建、改扩建猪场的建设资金纳入支持范围。

提高生猪保险保额。暂时提高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保额,将能繁母猪保额从1000-1200元增加至1500元、育肥猪保额从500-600元增加至800元。政策实施期限自今年5月1日至明年12月31日。

今年支持生猪养殖大县,通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调结构对购买使用良种猪精液进行补贴,推广人工授精技术。同时,各地要立足现有资金渠道,支持畜牧大县生猪运输车辆洗消中心建设等。

各省级财政要切实加大生猪稳产保供支持力度,强化省级财政的统筹作用,对政策措施确有困难的县市,可降低或取消县市财政承担比例。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组织实施,切实将政策落到实处,促进资金规范、安全和有效使用。

交通运输部日前则发布通知称,9月1日起对整车合法运输仔猪及冷鲜肉的车辆恢复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8月29日,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减轻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的影响,各地已向符合条件的民众发放了24亿元人民币补贴。同日,商务部发言人高峰表示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适时投放中央储备冻猪肉和牛羊肉并鼓励扩大猪肉进口。8月2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指出地方要立即取消超出法律范围的生猪禁养、限养规定,同时取消生猪生产附属设施用地15亩上限。近日,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

在地方上,南宁、广东、江苏等近10个省(市、县)已出台相关政策调控猪肉价格。其中广东在今年7月便将最低生猪出栏量纳入“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福建尤溪县发改局发布通知称将于中秋国庆期间启动平价商店运行机制,南宁则于9月1日起在10个市场实行猪肉价格限价。日前统计部发言人刘爱华在新闻发布会上曾表示,相关部门、各地政府的系列措施将使未来猪肉价格有平稳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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