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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厦实施“5+1”专项行动计划
日期:[2019-09-06]  版次:[G07]   版名:[新东莞]   字体:【

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新快报讯 记者杨英杰报道 日前,塘厦镇召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会,部署《塘厦镇美丽乡村建设“5+1”专项行动计划》(下简称“5+1”专项行动计划)。

会议强调,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塘厦,是贯彻中央精神、落实省市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加快建设东莞东南临深片区中心的现实需要,更是顺应群众期盼的民生工程,要突出重点,精准发力,高标准建设与东南临深片区中心相匹配的人居环境。

为此,塘厦将全力推进“美丽家园”行动、“美丽田园”行动、“美丽河湖”行动、“美丽园区”行动、“美丽廊道”行动以及美丽乡村综合示范工程。

塘厦还将加大财政保障力度,明年安排不少于5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城市精细化管理。

记者从塘厦镇了解到,结合去年制定的《塘厦镇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在2019年年底前,塘厦镇全部村庄要完成“三清三拆三整治”环境整治任务,全镇80%社区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2020年年底前,全部社区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60%社区建成美丽宜居社区。

今年,塘厦镇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点任务,制定了“5+1”专项行动计划,包括建设美丽田园专项行动计划、建设美丽河湖专项行动计划、建设美丽家园专项行动计划、建设美丽廊道专项行动计划、建设美丽园区专项行动计划以及美丽综合示范村行动计划。

明年,塘厦镇财政将安排不少于5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城市精细化管理,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提供充足财力和资源保障。资金将重点投向示范村、田园“看护房”、广深铁路塘厦段廊道等人居环境整治重点领域。

塘厦镇还将强化用地保障,在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中,优先保障乡村振兴建设用地,确保必要的乡村振兴建设项目真正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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