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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三部门联合发文 将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
日期:[2019-09-13]  版次:[G01]   版名:[新东莞]   字体:【

新快报讯 从2020年1月1日起,民办幼儿园将取消价格备案,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也就是说,家长第一次缴保育费是多少,到孩子离园收费标准不会变化。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10日共同发布《关于规范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继今年8月对幼儿园(公办)保教费调整后又一份针对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通知》中明确民办幼儿园定价无需备案,但须和家长签相关协议,明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收费期限等内容。

市发改局价格管理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本次通知旨在进一步规范东莞市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一律按本通知执行。

《通知》中强调,公办幼儿园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民办幼儿园保教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办园质量等情况合理确定,同时取消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制度。市发改局相关负责人解释,取消民办幼儿园价格备案后就不再以备案价格作为收费依据,所以也不存在幼儿园今年打折、明年不打折,以备案价“折扣”来变动收费标准。

《通知》中提到,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新生”指每年秋季入学就读的学生以及外校转来插班生,其余学生为“老生”,按其注册入园当年园方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不受幼儿园调整收费标准的影响。

市发改局价格管理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实行之后,民办幼儿园收费就锁死为孩子入学第一次交费的金额,随后不能再涨价。“家长不用担心今年一个价格,明年一个价格。”

《通知》中提到,收费项目统一为保育教育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除这三大类收费外,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借读费、赞助费等;严禁收取“报名费”“入园资料费”“营养费”“建园费”“管理费”“接送卡费”“育儿报刊费”等相关费用及各种形式的押金、备用金等。

市发改局价格管理科相关负责人解释,“托管费”也是此次通知新提出来的,指的是幼儿园放学后孩子留在学校时间较长(1个小时内免费)产生的服务费用,公办幼儿园约10元一天,民办幼儿园由园方出台收费标准,家长自愿选择托管与否。(田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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