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刘威魁报道 近日,新快报记者获悉,银保监会近日已向各财险公司、各银保监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产保险公司产品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旨在对现有财产保险公司产品监管方式进行改革,并对产品备案流程进行了明确和规范。拟将机动车辆保险、1年期以上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产品由审批改为备案,原属于备案类的产品仍采用备案管理。
“在财险公司主体的产品库中,至少有几百种甚至上千种产品,但当每年数以万计的产品涌向监管部门之时,产品趋同之势也越演越烈。”一位不愿具名的财险公司高管向新快报记者表示,车险产品由审批制向备案制转变,是“严监管”态势下的“放管服”,这表明了监管提速推进商车费改的坚定决心。《征求意见稿》一旦落地,有利于定价能力更强的大公司,而对于能力较差的中小公司将产生显著冲击。
同时,《征求意见稿》指出,监管部门拟针对财产保险产品实施产品分类监管和属地监管。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机动车辆保险、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型农业保险、融资性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产品由银保监会负责备案并监管;二是其他产品均由相关银保监局负责备案并监管;三是银保监会将根据市场情况变化和产品监管需要,适时调整由银保监局负责备案并监管的产品范围。
此外,在产品备案流程方面,银保监会对产品备案主体、产品报送方式、产品备案报送材料方面均作出了明确规定,例如银保监会要求,财产保险公司总公司为产品备案申报主体,银保监会和银保监局不受理分支机构直接申报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