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违法养犬行为拟列入信用“黑名单”
日期:[2019-11-20]  版次:[A08]   版名:[城事]   字体:【
■遛狗不拴绳、一人养多只狗的行为将面临处罚。 新快报记者 宁彪 毕志毅/摄 (资料图)


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一审

11月19日,《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下称“修订草案”)提请广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一审。与原条例相比,修订草案拟作更加严格的规定,以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如未牵犬绳犬只伤人的,对养犬人处以一万元罚款;未申请养犬登记或未按照规定为犬只安装电子身份标识的,对个人处以每只犬2000元罚款。

值得关注的是,此前颇受关注的“减免养犬管理费”,此次修订草案并未修改,对此有关部门回应,通过行政收费调节管理方向,约束不文明现象。

■新快报记者 沈逸云

关键词

犬只登记

不得为未登记犬只提供服务 增加网办、寄递等登记服务

犬只登记率未达到预期目标,是广州养犬管理过程中的一大痛点,进而影响对养犬人管理、违法养犬行为查处等后续环节的实施。

在这方面,修订草案提出,严格管理区内养犬,犬龄满三个月的,养犬人应当申请养犬登记,登记后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指定地点安装犬只电子身份标识,并增加了网上在线办理、受理养犬登记,远程寄递《养犬登记证》、犬牌等措施。

同时,修订草案还加大处罚力度,明确未申请养犬登记的、未安装电子身份标识的,对个人处每只犬二千元罚款,并处以没收犬只、吊销登记证、收回犬牌等措施。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修订草案将犬只诊疗机构与其他的美容、培训等经营机构区分对待,明确进行犬只诊疗、美容、培训等活动的经营场所,不得为未登记的犬只提供服务;犬只需要紧急救治的,动物诊疗机构可以先行诊疗,再查验养犬登记情况。

对此,监察司法委解释,如犬只患上传染性疾病,不及时进行诊治,患病犬只就会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危害,由此造成的后果更为严重,同时不得为未登记犬只提供医疗服务可操作性较低。

放任犬只伤人吓人面临行政处罚 违法养犬行为列入信用“黑名单”

关键词

养犬行为

如何让养犬行为不再“任性”,增加违法成本、倒逼养犬人重视管理是关键。特别是遛狗不牵绳这一行为,更是“惹众怒”,不仅是当前养犬管理面临最突出的问题之一,更成为群众意见和诉求的焦点。市人大组织的调查问卷显示,经常见到遛狗不拴狗绳的受访者占近75%。

对此,修订草案拟规定,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被伤害人送到犬伤处置门诊进行诊治,先行垫付医疗费用。携带犬只进行户外活动未用犬绳牵领,或者未遵守本条例其他规定,导致犬只伤害他人的,公安机关可以没收犬只,并对养犬人处以一万元罚款。

同时,不仅是伤人,放任犬只吓人,养犬人亦要担责。修订草案明确,养犬人放任犬只恐吓他人或者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

此外,为了更好约束不文明养犬行为,修订草案还提出,通过信用监管促进养犬管理工作,将养犬违法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违反本条例,单位或者个人存在养犬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以及其他负有养犬管理职责的部门在依法处理后,可以将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的违法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实行联合惩戒和信用分类监管”。

对此,监察司法委提出,信用监管应该区分违法行为的情节严重、主观过错和危害后果。因此,建议应当审慎规定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违法养犬行为,可参照兄弟城市的做法,如在一定期限内多次被处罚或者违法行为情节较严重的,才予以纳入。

问答1

为何不优惠甚至免征养犬管理费?

收费平衡养犬人与非养犬人的权益

由于征收率低、影响登记率等,此前不少市民甚至有关部门都提出“降低或免收养犬管理费”的建议。然而,此次修订草案并未作出调整,依旧规定在严格管理区内养犬应当缴纳养犬管理费,养犬管理费的征收标准为“每只犬第一年五百元,第二年起每年三百元”。

为何条例修订不采纳这一呼声颇高的建议?“我们前期征求意见的时候,接收到两种意见:养犬的人认为不要收、提高登记率;而不养犬的人认为,不但要收而且要提高收费标准。”市司法局立法一处负责人表示,听取哪方意见,主要从立法导向的角度来考虑。目前现实中的养犬行为中,仍存在不少不文明现象,对非养犬的人形成了困扰,而养犬行为实际上也存在对一些公共资源的占用,因此仍需保留养犬管理费,以通过行政收费来调节管理方向。

监察司法委有关负责人亦表示,修订草案明确提出“养犬管理坚持禁限结合”,养犬对社会行政管理造成了一定的需求,因此费用收取其实是平衡养犬人与非养犬人的权益,让养犬人在经济上承担一定的义务,同时这些费用或将用作免费免疫等服务措施的落实。

同时,市司法局的负责人称,修订草案增加了“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征收标准”,即留了“口子”,“将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收费标准是该降还是该升,我们通过该规定给政府一个授权。”

2

为何不对“遛狗不牵绳”的行为重罚?

200元以下罚款可使用简易程序

根据修订草案,遛狗不牵绳致伤人或重罚一万,但对于不牵绳行为则“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此,有声音提出,为何不对犬只伤人“源头”——即不牵绳这一行为加重处罚?

对此,市司法局立法一处负责人解释,这主要考虑到执法方便,因为罚款在200元以下是可以使用简易程序的,超过200元的罚款就要启用一般程序,流程更为繁琐。

3

如何落实“每户限养一只”的规定?

被挂名登记者也要承担风险

对于养犬数量,修订草案要求,严格管理区内个人养犬的,每户限养一只;超过规定数量养犬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超养犬只,每超养一只处二千元罚款。然而,在现实中,一个犬主牵着多只狗遛弯的场景不时可见,这一规定如何落实?

监察司法委有关负责人回应,养犬登记率提升后,这一情况将能得到改善,但现实中也可能出现将超出数量的犬只登记挂名在别人的名下。对此该负责人提醒,如果发生犬只侵害他人的事件,被挂名者也要承担责任,未来将加大这方面的宣传。

建议

建议引入社会机构提供犬只服务, 狂犬病免疫费用纳入市区财政预算

此前,市人大常委会对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时,有意见反映,养犬市民越来越多地质疑、投诉登记收费高,且收费之后没有服务的问题。登记后缺乏养犬服务成为广州养犬登记积极性不高的一大重要原因。

会上,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郑烈城作报告时提出,建议增加对已登记犬只提供服务的规定,如在登记办证前,加强对养犬人的培训教育,使之掌握最基本的养犬知识和技能;为已登记犬只免费注射疫苗,以及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社会机构为已登记犬只提供一些体检、美容、宠物活动等优惠服务。

在落实强制免疫制度方面,该委建议实行全市范围内狂犬病免费免疫政策,同时亦算了笔“账”——据测算,犬用狂犬病疫苗10元/犬、免疫注射费20元/犬,按全市40万只犬计算,每年约需1200万元,“建议将犬只狂犬病免疫费用全额纳入市区财政预算,为已登记犬只提供免费免疫服务。”

分享到:
  以上内容版权均属广东新快报社所有(注明其他来源的内容除外),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报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