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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公司出售商品承诺返款98% 多人被骗合计2000余万
日期:[2019-11-20]  版次:[A12]   版名:[世相]   字体:【

新快报讯 记者何生廷报道 当网购平台承诺,只要你购买18天后,平台会返还98%的购物款,面对这样的宣传,你是否会心动?而正是广州一家公司的骗局套路,多人因此上当受骗,合计支付了购物款44375114.8元,平台仅返还了21726155.42元。

2017年6月,被告人刘刚入职广州凯龙科技有限公司,任职该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7月26日,该公司将公司的法人代表、执行董事及股东均变更为被告人刘刚。

刘刚在该公司任职期间,明知公司负责人刘某(另处理)等人利用“凯龙e购”网购平台以高于市场价4倍以上的价格销售商品、承诺完成购物18个自然日后返还98%购物款的方式非法集资,仍接受刘某等人雇佣。

他租赁了广州市番禺区番山创业中心某房作为办公地点,带领手下员工按照被害人的订单从正规网购平台购买商品发送给被害人,使刘某等人的非法集资行为能持续进行。

截至2017年9月12日,刘刚等人共收取孙某等多名被害人购物款人民币44375114.8元,并返还给被害人人民币21726155.42元。

因本案,刘刚于2017年9月4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30日被逮捕。于2019年7月26日作出判决,刘刚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宣判后,原审被告人刘刚不服,提出上诉称:其是被蒙骗入职工作的,对公司经营和销售的模式不知情,其在公司只是负责协助发货和物流跟单客服。本案案发时,其积极与被害人协商处理问题,没有逃跑,在公安机关也积极配合、如实供述,应认定其是自首。

广州中院二审认为,刘刚在侦查阶段供述公司产品的购入价格、销售价格以及经营模式,且供述公司业务有微信群管理,并不定期发布产品推广信息等。明知“凯龙e购”平台没有自营商品,以远高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对外销售商品,以全额返现为诱饵,向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刘刚仍担任该公司法人代表,并负责公司订单从其他网购平台购买客户索要的商品及发货给客户的物流跟单,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今年10月29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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