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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价格战”不能减损收件人利益
日期:[2019-11-25]  版次:[A02]   版名:[评论]   字体:【

■木须虫

据报道,快递价格战每年都会打,2019年异常激烈。目前,我国快递企业从服务特定市镇、区域到服务全国、全球,总数不下几十家。“干我们这行,派件价钱基本是固定的,赚得多还要多收件。快递间打价格战不是什么新鲜事,比如我想揽客户,如果不给客户价格优势,他凭什么选我呢?不过每逢重大节日前后是不能让价的,如果是散户还要加价。”快递员张元(化名)告诉记者。

价格是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价格战在快递行业内存在也属正常现象,总的来说,这样可以让消费者获得低成本的快递服务。不过,凡事过犹不及,价格战超过了其合理的范畴,走向了极端,都会对正常的经营秩序造成损害,最终影响到消费者的利益。

快递价格战便是如此。当快递揽件价格没有最低只有更低,企业为了追求利润,只会通过控制成本要空间,很有可能牺牲服务的安全可靠性、周到便利性的品质,导致快递服务始终无法走出低价低质恶性循环,如投递上门得不到保证,快件损毁纠纷得不到有效处理等等。此外,如果长期低价策略成为企业不正当的竞争手段,以谋求垄断地位,最终具有了价格主导权,则又可能出现服务价格垄断的局面,低价反而成为未来高价的诱饵。当然,这样的问题在目前还难以出现。

更关键的是,快递价格战有其特殊性。快递服务的主要对象是电商,这在于快递服务是电子商务的跟进与配套,价格竞争证明其对电商的深度依赖,其价格战受益的永远是电商。正因如此,末端的消费者的服务与权益,则可能成为价格博弈的牺牲品,无所顾忌。而事实上,在揽件定价方面,电商与快递企业的协议价格要远低于零散用户的执行标准。并且在快件量的峰值如“双十一”、春节等时段,快递行业内部还出现联手涨价,大幅度提升揽件资费标准的现象。

对于快递的价格竞争,既要发挥市场无形之手的作用,赋予其应有的活力,同时,行业监管也应保有合理的有形之手,引导建立快递揽件价格成熟的市场定价机制。一方面鼓励行业内部完善利益分配机制,让利于未端网点,减轻网点的运营压力,如与实际揽件价格收费挂钩的费用收取机制;另一方面引导以行业之间价格谈判形成价格,取代单方定价或者点对点议价的方式,比如由区域的快递行业协会与电商协会定期召开协商会议,谈判形成区域内的收件价格标准,形成合作的共同遵循,同时,建立与防止联合涨价反垄断调查相似的行业内部防止低价格竞争的自律机制。此外,要更重视对快递投递服务的监管,切实维护好收件人的权益,倒逼行业更重视末端服务,改变“重揽轻投”的观念,改变“唯低价”竞争的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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