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近日,《上海市家政服务条例》经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条例明确要求建设统一的家政服务管理平台,同时要求与上海市“一网通办”平台等实现互联互通。
条例共七章四十三条。在加强行业规范和管理方面,条例要求建立家政服务管理平台,归集家政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基本信息;开展家政服务机构和人员备案;同时,实行家政服务人员持证上门服务,家政服务机构应当将其家政服务人员或者由其居间介绍的家政服务人员的信息,在家政服务管理平台上备案,并发放家政上门服务证。
《上海市家政服务条例》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