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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公示变隐私泄露 隐私保护意识要跟上
日期:[2019-12-25]  版次:[A02]   版名:[评论]   字体:【

■何勇

近日,有网友反映称,江西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官网的一些公示中存在泄露公民个人隐私信息现象。多个廉租住房申请名单和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名单,将相关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及手机号码均进行了完整公示。南康区城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全部公示是为了信息的完整度,更好地接受监督。

(12月24日澎湃新闻)

2017年底媒体就曾曝光过官方公示成泄露隐私现象,国务院办公厅在印发的《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也明确指出,“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但两年过去,竟然还有很多政府部门在信息公开中泄露居民隐私信息。正如一些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所言,这种行为是“一贯做法”,不觉得有损居民合法权益,完全看不到潜在的风险后果,足见其隐私保护意识严重缺失。

在全社会保护个人隐私信息意识不断提高的移动互联网时代,切实保护好居民个人隐私信息,公共部门不该拖后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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