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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限度开放”能更好彰显文物价值
日期:[2020-01-08]  版次:[A02]   版名:[评论]   字体:【

■戴先任

国家文物局近日印发《文物建筑开放导则》。据报道,《导则》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文物建筑对公众开放,鼓励采用新技术、新理念科学阐释和展示文物建筑的价值,鼓励开展公众参与、体验、互动式活动。同时,文物建筑开放应满足一定条件。《导则》还明确,景区景点中的文物建筑,应尽最大限度向公众全面开放,可根据文物建筑特点和开放需要,采取日游和夜间游览等分时段开放方式,提升游客观光体验。

我国是具有五千年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历史文化遗产、遗迹灿若星河,文物建筑遍布各地。文物建筑是历史文化的载体,其本身也是老祖宗留给所有人的共同遗产。鼓励景区景点中的文物建筑,尽最大限度向公众全面开放,就是让文物建筑回归公益性与社会性,也是在盘活这些闲置资源,能够拓展公共文化生活空间、优化公共文化服务,满足公众精神文化需求。

此次《导则》促使文物建筑进一步对外开放,有助于让文物建筑在新时代焕发出新的活力,发挥出新的作用。与其将文物建筑“藏着掖着”,不如让文物建筑多发挥现实作用,这样才能更好发挥其公共文化属性与社会价值。文物建筑“最大限度开放”,才能更好彰显文化遗产价值。

同时,文物建筑对外开放,要能顾及文物建筑的具体情况,根据其具体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保护与开放。文物建筑开放使用涉及文物保护、地物权属、旅游管理、安消防、景观环境等诸多环节,对于文物建筑开放,要能顾及到其他因素,进行统筹安排,要严格按照专业技术标准与相关技术规范进行操作。

文物建筑并不是简单开放就可以了,需要进行复杂的系统性工作,要以保护为前提,要能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要知道,通过开放也是为了更好保护文物建筑,让更多人了解文物建筑,参与到保护文物建筑的队伍中来。只有更好保护文物建筑,才能让文物建筑更好开放,这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真正认识并注重文物建筑的公益性与社会性,让其发挥出现实作用,才能让世人认识到文物建筑的重要性。利用促进文物建筑开放契机,宣传文物保护的重要性,对国内文物建筑进行进一步摸底,让所有文物建筑置于社会监督之下,从而倒逼相关部门加强保护力度,这样才更有利于对文物建筑的保护,能让文化遗产更好地传承下去,同时更大程度上满足公众的精神文化需求,这是“多赢”格局,能够真正让文化遗产造福当代,利于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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