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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 确保人员车辆正常通行
日期:[2020-02-09]  版次:[A02]   版名:[重点]   字体:【

据新华社电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公路交通保通保畅工作 确保人员车辆正常通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进一步做好公路交通保通保畅工作,确保人员车辆正常通行,切实维护经济社会正常秩序作出专门部署。

一要全力保障公路路网顺畅运行。二要有序恢复公路运输服务。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在城市公共交通(含轨道交通)、城际公交暂停运营期间,要统筹调度公交车、出租车(含网络预约出租车)运力,开展“点对点”服务,为医生、公共服务人员、老弱病残孕幼等各类重点人员出行提供必要保障。湖北省以外地区要结合复工开学安排,有序恢复城际客运、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车等公路运输服务,采取有力措施保障运力供给和乘车安全,统筹做好错峰出行,满足群众正常出行需求。要积极创造条件,通过公路直达运输等服务方式,保障农民工、学生等群体出行。疫情防控期间,对地方政府组织的农民工返岗包车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三要切实做好应急物资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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