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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陆丰发现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日期:[2020-08-15]  版次:[A03]   版名:[热点]   字体:【

患者系深圳超市员工,3名家属为无症状感染者

新快报讯 记者黎秋玲 通讯员粤卫信报道 据广东省卫健委消息,14日汕尾陆丰市在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监测中,排查发现1名新冠肺炎核酸阳性人员,经省市卫生健康部门判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患者为女性,41岁,陆丰市南塘镇人,深圳超市员工。8月6日携带3名子女搭乘深圳至陆丰的大巴车回陆丰南塘镇。7日出现咽部不适,8日出现发热、腹泻。患者因自行服药无好转,于12日傍晚到当地医院急诊科就诊,体温39℃,提示肺部有感染。随后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目前病情稳定。

该患者在医院就诊过程中以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全程佩戴口罩。汕尾市立即启动疫情处置机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排查出的密切接触者进行核酸检测和集中隔离,对重点场所落实全面消杀。截至14日16时,对大巴车同乘人员、患者居住地居民、就诊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共3184人进行核酸检测,已出结果1105人,其中3人(均为患者家属)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结合其临床表现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转运至定点医院集中收治,其他检测结果为阴性。

省卫健委提醒广大市民,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配合做好健康监测,如有发热等不适症状,应主动就近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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