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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部门回应:将入户调查取证并依规处理
日期:[2020-08-22]  版次:[A08]   版名:[世相]   字体:【

■《楼上增设卫生间 楼下深受滴水苦》追踪报道

新快报讯 记者林钢威 实习生吴昊天报道 楼上402房进行房屋改造,增设卫生间,导致楼下302房天花板渗水(详见8月21日《新快报》08版报道《楼上增设卫生间 楼下深受滴水苦》),此事有新进展。

8月21日,广州市越秀区房管局回应此事,称402房如在房间或者阳台加建厕所,则违反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规定。该局将入户调查取证或调取房屋相关资料,以此判断这是否属于《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所禁止的行为。如经现场查证情况属实,越秀区房管局将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今年8月10日,越秀区房管局接到“12345”城管热线的工单,有市民投诉402房将3室1厅的房间改造成4个套房,每个房间里都有厕所。第三房屋管理所工作人员于今年8月17日到现场查看,从大门往里看到402房屋被改成4个房间用于出租,其中仅一户有人在家,从房门往内看,有一个卫生间。由于其他住户不在,无法逐户检查。工作人员随后向402房发出《调查通知书》,请该房屋业主于8月24日前联系房管所工作人员,配合入户调查。房管所工作人员于当天致电402房业主说明情况,其表示清楚了解相关情况,但人在外地,待回来后处理。

越秀区房管局称,接到相关报告或投诉后,工作人员将联系被投诉的住户,预约上门进行初步检查。402房如有在房间或者阳台加建厕所的行为,则违反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相关部门将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对该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对402房装修人(业主或使用人)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进行处罚。

此外,新快报记者从越秀区房管局了解到,如属有物业管理的小区或大厦,业主在室内改造(装修)前应向小区或大厦物管方申报登记,并按物管方的要求进行施工。如属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或大厦,业主进行室内改造(装修)时,可向属地街道城管科办理小额工程施工备案手续,因该备案不属于强制性规定,现实中大部分房屋业主进行室内改造(装修)时选择不备案,自行装修。新快报记者了解到,涉事楼宇不属于有物业管理的小区或大厦,402房的房屋改造(装修)不存在向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的情况,但也没有向街道城管科办理施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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