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今起实施,最高可罚500万元
新快报讯 记者王娟 通讯员陈琳 刘阳报道 今年4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下称“新《固防法》”),将于今天起施行。
据海关总署广东分署法规工作处负责人介绍,新《固防法》对我国进口固体废物管理制度作出重大调整,更严格限制了固体废物进口,加大了将固体废物非法输入境内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其中在固体废物进口管理方面,新《固防法》不再划分禁止进口、限制进口和非限制进口三类固体废物。该法规定,国家逐步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禁止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和处置,禁止经我国过境转移危险废物。
新《固防法》大幅提升了将固体废物非法输入境内以及经我国过境转移危险废物违法行为的处罚幅度,前者从原规定的罚款10万元至100万元调整为罚款50万元至500万元,后者从原规定的罚款5万元至50万元调整为罚款50万元至500万元,罚款幅度最高提升了十倍,情节严重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法者将承担更重的法律责任、更高的违法成本。
据统计,今年前7个月广东省内海关缉私部门共立走私固体废物刑事案件100宗,查证污油水、废塑料、废五金等固体废物约98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