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杨英杰报道 9月4日记者从东莞市人社局获悉,东莞将开发100个基层社区工作者就业岗位,吸纳2020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就业。
这100个基层社区工作者就业岗位主要是吸纳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需要符合四大条件之一: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需持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以上仍未就业人员;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岗位分配方面,东城、南城、莞城、万江按每个街道开发4个岗位进行安排,其余28镇按每个镇开发3个岗位进行安排。
工作职责方面,具体岗位为“基层社区工作者”,不属于编制内人员,职责主要在村(社区)从事村(居)民自治、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生大莞家”、社区服务等工作。
工资待遇方面,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补贴待遇按6000元/人/月(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支出)执行。
基层社区工作者岗位服务期2年,且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不再续聘。东莞市人社局表示,这些岗位具有一定公益性质,主要是解决困难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