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沈逸云 通讯员粤仁宣报道 9月29日,记者从广东省人社厅获悉,该厅联合省财政厅发布《关于调整2020年度我省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发放标准的通知》(下称《通知》),从2020年1月1日起统一调整全省工伤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发放标准。据了解,这是2019年7月1日广东省实施工伤保险金省级统筹改革后,第二次全省统一调整工伤保险三项长期待遇标准,其平均增幅分别约9.49%、12.1%、12.1%,平均调整额度为历年最高,在全国居于前列水平。其中,伤残津贴托底线提高至3776元,预计调整后全省平均约达429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