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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拟实施有奖举报“黑烟车”制度
日期:[2020-10-16]  版次:[G06]   版名:[新东莞]   字体:【

查证属实每例奖100元

新快报讯 东莞拿出6万元资金,对举报冒黑烟车辆的人员进行奖励,奖励标准是100元/辆。10月13日,市生态环境局发出通告,就《关于东莞市冒黑烟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实行有奖举报的通告》征求社会意见,相关单位和个人可在10月23日前向市生态环境局以书面、邮件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东莞冒黑烟的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比较多,排放大量污染物,不仅拉低空气质量,也伤害群众身心健康,属于展开的移动污染源。市生态环境局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移动源污染治理,对举报冒黑烟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实行奖励制度,吸引社会力量参与蓝天保卫战,进一步改善东莞市环境空气质量。

冒黑烟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排放黑烟等可视污染物的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为工程机械、场(厂)内机械、港作机械、林业园林机械等机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机械类型: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打桩机、铲车、压路机、沥青摊铺机、叉车、旋挖机、混凝土输送泵等。

市民在举报冒黑烟车辆时,记得提供车辆类型、车牌号码、车牌颜色、车辆冒黑烟时间、车辆冒黑烟地点、能清晰反映车辆特征及冒黑烟现象的视频资料;举报冒黑烟机械需提供冒黑烟机械工地(场地)名称、工地(场地)详细地址、机械种类、机械工作冒黑烟时间、能清晰反映机械种类及冒黑烟现象的视频资料。

同时,举报时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举报人同名银行账户。市生态环境局核实后,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者将按100元/辆(台)予以奖励,并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资金到举报人同名银行账户,当然会对其资料保密。(田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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