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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市入户积分可在广州获累计认可
日期:[2020-10-29]  版次:[A03]   版名:[城事]   字体:【
■《条例》规定,广州推行开办企业全程电子化,开办企业“一网通办、一窗通取”模式,申请人可通过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一次性申请办理开办企业涉及业务。资料图

《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获市人大表决通过

优化营商环境,人才是关键,未来广州不仅扩大人才入户积分的认可范围,更将注重居住成本等人文环境的建设。10月28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下称“《条例》”)。与此前相比,表决稿专设“人文环境”一章,从生态宜居、交通便利、住房保障、人才就业等多个方面提出新举措,提升城市“软实力”。而令人关注的是,在人才积分入户方面,广州不仅限于珠三角、长三角范围,而是推动人才城市的户籍准入年限在广州市累计认可。《条例》待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正式实施。

■新快报记者 沈逸云

关键词 政务

企业注销一次办结

企业开办的便利度关乎市场活力。对此,《条例》规定,广州推行开办企业全程电子化,开办企业“一网通办、一窗通取”模式,建立企业信息共享互认体系,申请人可通过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一次性申请办理开办企业涉及业务。

同时,《条例》明确建立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容错受理工作机制,制定容缺容错受理事项及申请材料目录并向社会公布。相关部门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者次要申报材料有欠缺的登记、审批事项,应当一次性告知可容缺容错申报的材料,先予受理并进行审查。

而对于市场主体退出这一难题,《条例》明确企业可以通过一网通平台申请注销,各部门分类处置、同步办理、一次办结相关事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及相关部门应当优化企业普通注销和简易注销登记程序,并推行清税承诺制度。

关键词 收费

政府招标不得违规预选

多收费、乱收费等经常让企业“寒了心”。在这方面,《条例》明确,对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以及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目录清单之外的涉企收费和保证金一律不得执行。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不得以向企业摊派或者开展达标评比活动等方式变相收取费用。

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设置上下限标准的,可以按照下限标准收取。对于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可按规定降低保证金比例、分期收缴。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存在违规设立预选名录的现象,与公共资源交易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相违背,建议借鉴其他地方的做法,增加不得违规设立供应商、承包商预选名录的规定,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对此,《条例》提出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不得设定与业务能力无关和明显超过招标项目要求的业绩等不合理条件,不得违规设立各类预选供应商、预选承包商名录,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或者供应商。

关键词 信用

政府不得

以换届换人为由不履行承诺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多年,却面临系统多、实施难、共享少等问题。这次《条例》便对此进一步规范强调。其中明确,市政府应建立覆盖全面、稳定、统一且唯一的公共信用代码一码制度,通过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统一归集市场主体的公共信用信息,并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以及市场资信调查评级机构等信用服务机构信用信息系统等对接,实现信用信息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交换共享。

与此同时,市政府应当建立标准化、公益性的市场主体公共信用信息综合评价体系,相关部门在税收征管、工程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对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进行行业信用评价。

信用好的市场主体有何“好处”?《条例》提出,政府部门应当在行政审批、财政性资金使用、提供政务服务过程中推行信用承诺制,加强查询使用行政相对人的信用记录。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引导金融机构在信贷审批、风险防范、证券发行、信用担保、保证保险等领域使用第三方信用服务产品。

广州鼓励市场主体在开展市场交易、企业管理、行业治理、融资信贷、社会公益等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信息。鼓励市场信用服务机构开发和创新信用产品,扩大信用产品的使用范围。

企业守信,政府亦要守约。《条例》称,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履行向市场主体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拒绝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迟延履行。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给市场主体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补偿。

机关、事业单位不得违反合同约定拖欠市场主体的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也不得在约定付款方式之外变相延长付款期限。

关键词 人文

鼓励社会力量

参与人才公寓建设

“人文环境”一章中亮点颇多。其中,在交通便利方面,《条例》称要健全立体式综合交通网络,逐步分区域试行自动驾驶商业化出行服务。

而在住房保障方面,《条例》则提出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通过住房补贴、人才公寓等方式降低居住成本。符合划拨目录的政府部门、公益类事业单位投资建设的人才公寓用地,可以以划拨方式供应。鼓励用人单位等社会力量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等方式参与人才公寓建设、筹集、运营和管理。

值得一提的是,在人才发展方面,此前草案规定,“本市完善人才积分落户政策,推动长三角、珠三角等城市户籍准入年限在我市累计认可”。而此次《条例》表述有所变化,规定“本市完善人才引进和积分落户政策,推动人才城市的户籍准入年限在我市累计认可”。这意味着这一政策的适用范围扩大了,不仅限于珠三角、长三角。

此外,《条例》还鼓励试点放宽具备港澳职业资格的金融、建筑、规划等专业人才从业限制,参与建立粤港澳大湾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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