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交9万首付 就能买150万元房子?
日期:[2020-11-05]  版次:[A07]   版名:[世相]   字体:【

买家签约后反悔被中介告上法庭

新快报讯 记者何生廷 通讯员陈丽红 黄煦婷报道 看似很美的“低首付”,往往暗藏消费陷阱。广州的林先生看了中介公司的推销信息,以为只需要首付9万元,就能买到一套90多平方米的房。没想到,房子没买到,反被中介公司告上法庭。

男子房没买成却被告上法庭

2019年8月,林先生想在广州市增城区购置一套房屋,仅有约10万元可用于购房。正当其一筹莫展之际,突然发现微信好友小张(任职于某房地产中介公司)在朋友圈里发布售房信息,其中有一条售房广告极具诱惑力,上面载明:仅需支付9万元首付款便可买到某小区内一套90多平方米的房屋。

于是,林先生通过小张及其中介公司联系上卖方,经过现场看房后,林先生对房屋状况表示满意,亦与卖方达成购房意向。随后,林先生、卖方及中介公司共同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总购房价为150万元。其中,林先生需自行支付定金5万元,剩余房款145万元可通过银行按揭贷款的方式支付给卖方。

此外,林先生还与中介公司签订了《居间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承诺向该公司支付居间服务费22000元。在三方签订了合同之后,林先生却被告知,除已支付给卖方的定金5万元外,还要另外支付按揭费用、税费约20万元,且需要提供虚假的银行流水用于按揭。对此,林先生拒绝支付按揭费用,拒绝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

卖方以林先生违约为由,没收了其先前支付的5万元,中介公司也向法院起诉要求林先生支付中介服务费。

原被告双方均存在一定过错

经审理,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认为,林先生与卖方及中介公司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是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各方应恪守履行。

合同附件中的“付款方式”一项,明确约定林先生仅需自行支付定金5万元,其余145万元房款均通过银行按揭贷款支付。该约定与林先生称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曾告知其仅需支付9万元首付款的情况基本相符,且林先生确实仅向卖方支付了定金5万元。而林先生之所以终止房屋交易,是由于后期被告知要提供虚假的银行流水资料并支付高额按揭费。

法院认为,150万元的总房价中有145万元可通过按揭贷款方式支付,这明显与银行的房屋按揭贷款政策不符,林先生作为购房人理应知晓上述合同约定的意图,中介公司作为专业的居间方更应预见可能产生的后果。

因此,本案中的原、被告双方均存在一定过错,皆应对房屋买卖交易无法继续履行的后果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

近日,增城法院通报了此宗案件的判决结果,中介公司关于林先生按《居间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支付居间服务费22000元及违约金的请求理据不足,不应予以支持。但考虑该公司对于促成林先生与卖方达成房屋买卖的合意确实做了较多前期工作,且林先生对于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亦应承担一定的责任,故判决林先生向中介公司支付居间服务费2000元。

分享到:
  以上内容版权均属广东新快报社所有(注明其他来源的内容除外),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报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