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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合流渠箱雨污分流改造工作
日期:[2020-12-02]  版次:[A05]   版名:[时政]   字体:【

广州印发第9号总河长令

近日,广州市委书记张硕辅和市长温国辉共同签署颁发广州市第9号总河长令,要求2023年底前完成全市443条合流渠箱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同时,市河长办同步向各级河长、各区委、各河长制成员印发第9号总河长令内容。合流渠箱雨污分流改造是广州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具体措施之一,是《广州市总河长令》(第4号)部署的全面推进排水单元达标创建工作的重要配套任务。

■新快报记者 许力夫 通讯员 赵雪峰

经过实践形成良好示范效应

自2019年9月《广州市总河长令》(第4号)签发以来,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广州市合流渠箱雨污分流改造在天河区深涌流域、海珠区北降涌、白云区景泰涌等均取得了显著成效,形成了良好示范效应。

尽管成绩斐然,广州市河长办在牵头推进该工作的过程中仍遇到了困境:合流渠箱雨污分流改造与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类似,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任务,仅依靠管网建设难以达到目的。同时,合流渠箱雨污分流改造工作涉及渠箱沿线的违章建筑拆除、排水单元达标、“散乱污”场所整顿、征地拆迁、交通疏解、管线迁改等各项工作,需要依托河(湖)长制的平台,由各级河长牵头,发动各部门、区、街(镇)、村(居)联合行动,形成大兵团作战合力。但目前广州市合流渠箱并未按照明涌的治理模式,逐条明确治理责任主体和治理任务目标,不利于合流渠箱雨污分流改造工作较好较快推进。

合流渠箱“开闸”行动纳入考核

记者从广州市水务局获悉,目前,针对以上问题,广州市河长办提出了三项解决措施:

完善责任体系。推动构建合流渠箱河(湖)长制管理体系,明确全市443条合流渠箱雨污分流改造工作的责任人、建设内容、完成时间、截污闸(堰)开闸计划等。形成了《广州市合流渠箱雨污分流改造目标及责任体系》。各区总河长是合流渠箱“开闸”行动第一责任人,各区政府是责任主体。要延伸河(湖)长制治理模式,明确每条合流渠箱的区、镇(街)、村(居)三级责任人,全力推进合流渠箱沿线的违法建筑清拆整治、排水单元达标创建,确保按期保质完成任务。合流渠箱“开闸”行动纳入河长制考核。对履职尽责、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没有按进度推进工作的,暂不提拔使用;对敷衍塞责、工作不力的,依纪依规严肃追责。

成立牵头机构。在市河长办现有架构下,参照排水单元达标攻坚小组的模式,在河长办工程督办组内成立合流渠箱雨污分流改造攻坚推进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合流渠箱雨污分流改造相关工作。

落实资金保障。全市443条合流渠箱,20条已完成雨污分流改造;397条已纳入工作方案。资金纳入水务部门年度投资计划逐年安排,未纳入年度计划的由相关区加快完成前期工作,及时提出增补需求。5条结合地块开发同步实施改造;另21条暂未明确改造计划,将由相关区对必要性进行论证后,有序开展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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