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 陆妍思报道 12月17日,世界500强头牌沃尔玛在中国成为被执行人受市场关注。据天眼查显示,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0)粤03执7363号,立案时间2020年12月16日,执行标的约4842.93万元。12月17日下午,沃尔玛方面回应新快报记者称,这是一起已经履行完毕的普通商业案件,沃尔玛此前已按照法律要求付清了相应的款项。沃尔玛已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沟通,正在申请终结执行程序。
天眼查显示,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4月,注册资本为2.776亿美元,法定代表人为朱晓静,经营范围包含在商业零售领域从事投资以及与之相关的业务,通过批发方式在境内销售其所进口及在国内采购的商品,日用百货批发、化妆品等。该公司由沃尔玛中国有限公司全资持股,企业业务包括沃尔玛和山姆会员商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