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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家案”受害者可登记信息
日期:[2020-12-21]  版次:[A08]   版名:[世相]   字体:【

■23万人被骗近百亿案件追踪

新快报讯 见习记者黄嘉丰报道 非法集资99.53亿元,受害公众达23万余人次,2016年全国规模最大、涉案金额最高、受害群众最多的广东邦家公司集资诈骗案(见2016年3月1日新快报报道)后续工作有了新进展。12月20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关于登记“邦家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的公告,经各地司法机关判决认定受损的集资参与人,可于期限内登记身份及投资信息。

公告称,为核实登记“邦家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确定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现开展信息登记工作。各地司法机关判决认定的“邦家案”受损集资参与人可登入广东“邦家案”信息登记平台网站,登记集资参与人的身份信息及银行账户信息,登记期限为2020年12月21日至2021年1月20日。

“邦家案”审判回顾

2016年2月29日,广州中院对涉案近百亿的广东邦家公司集资诈骗案进行宣判。据检察机关介绍,该起集资诈骗案由公安部挂牌督办,是当时全国规模最大、涉案金额最高、受害群众最多的金融犯罪案件,涉及28名被告人、全国88家公司,卷宗材料达8000余册。

经查明,主犯蒋洪伟于2002年12月起在广州市注册成立广东邦家等4家公司,并相继在全国16个省、直辖市设立了64家分公司及24家子公司。

蒋洪伟等人以上述公司的汽车实物租赁、保健品和有机食品销售等业务为掩护,在未取得融资许可的情况下,采用推销会员制消费、区域合作及人民币资金借款等方法,向社会公众进行非法集资。2002年12月至2012年5月期间,非法集资金额为99.53亿元,受害的社会公众达23万余人次。

广州中院一审判决蒋洪伟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23名被告人(另有4名被告人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被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至有期徒刑十四年不等。此外,追缴上述4家公司及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财物,按比例发还各被害人。

裁判文书网资料显示,宣判后,蒋洪伟等人提出上诉,广东省高院于同年6月6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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