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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信息监管释放趋严信号 “刷单”等行为将被明令禁止
日期:[2021-01-10]  版次:[A02]   版名:[重点]   字体:【

据新华社电 1月8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网发布关于《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由国家网信办与工信部、公安部共同起草,分6章54条明确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

在业内人士看来,征求意见稿将原来零散的ISP/ICP管理整合起来、统一为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传递出多部门联动加强网络管理的信号。

征求意见稿特别提出,任何组织和个人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传播淫秽色情、暴力、赌博、凶杀、恐怖的信息,以及教唆犯罪”等内容,或者故意为制作、复制、发布、传播这些内容的信息提供技术、设备支持或者其他帮助。

征求意见稿除了明确违反相关规定的法律责任外,还提出,国家将设立互联网信息服务黑名单制度。被主管部门吊销许可或取消备案的组织和个人,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相关许可或备案;被主管部门责令注销账号、关停网站的组织和个人,相关互联网服务提供者3年内不得为其重新提供同类服务。

就处罚细则来看,包括有偿删帖、屏蔽信息,倒卖账号,俗称“刷单”的虚假点击、投票交易等行为都将被“明令禁止”。涉及的具体要求包括: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或为获取其他非法利益,为他人实施有偿删除、屏蔽、替换、下沉信息,虚假点击、投票、评价、交易等活动;一旦违反,除了罚款、停业整顿之外,还将被处以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

据统计,截至2020年6月,我国网民人数已达9.4亿;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国境内外上市的互联网企业总市值达到17.8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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