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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发布3.0版“促进就业九条”
日期:[2021-03-15]  版次:[A03]   版名:[头条]   字体:【

多项社保降费政策延长期限、提高创业担保贷款个人最高贷款额度、扩大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数量……

3.0版“促进就业九条”来了!去年2月,广东出台2.0版“促进就业九条”,打出“加、缓、返、补、帮”五大政策组合拳,有效促进就业和应对疫情冲击。3月14日,记者从广东省人民政府网获悉,广东省政府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也就是3.0版“促进就业九条”,除了延长降费政策期限外,还提出了鼓励高校毕业生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进一步扩大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数量、创业担保贷款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至50万元等新政。

■新快报记者 麦婉诗

5月起,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费率50%

在稳定就业岗位方面,3.0版“促进就业九条”提出,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平稳有序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缴费基数统一政策,保持企业社会保险缴费成本预期稳定。各地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剔除一次性预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时,可阶段性降低用人单位缴费费率,实施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

原各市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至2021年4月30日,2021年5月1日起按照省级统筹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有关规定执行;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全省统一实施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费率50%的政策。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失业保险浮动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4月30日。

扩大就业供给方面,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强化产业、财政、投资、消费、金融等政策与就业政策的协同联动。落实定向降准政策,用好中国人民银行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加强对涉农、小微、民营企业等资金支持。对江门、惠州、肇庆和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新增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平均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5%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省财政按年度业务发生额的0.5%给予补助。

鼓励高校毕业生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

3.0版“促进就业九条”提出保持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规模稳定。进一步扩大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数量,并向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适当倾斜。加大基层就业补贴落实力度,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支持开展“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计划实施期间,有条件的地区可对参加人员按不超过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同时,组织基层教师、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等专项招聘。每两年开展一次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聘。

困难群众兜底帮扶方面,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同时,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每月开展1次针对辖区内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跟踪调查服务。完善失业人员分级分类帮扶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岗位储备库,精准开展岗位推荐和就业服务。并将鼓励用人单位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的吸纳就业补贴、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发挥“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等工程促就业功能。将“粤菜师傅”培训项目(工种)纳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范围。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符合条件的可参照高校毕业生申请每人5000元标准的基层就业补贴。  

3.0版“促进就业九条”还提出鼓励创业和多渠道灵活就业,提出深化“一照多址”改革,允许企业在同一地级以上市范围内登记多个经营场所,免办分支机构登记。个体工商户从事网络经营的,可将网络经营地址登记为经营场所;承租市场摊位的,可用市场主办方营业执照作为住所使用证明。同时,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力度,创业带动5人以上就业的借款人,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至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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