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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保险业被罚逾5000万元 同比增加46%
日期:[2021-04-09]  版次:[A13]   版名:[财眼]   字体:【

新快报讯 记者刘威魁报道 保险行业依旧延续着过去一年的严监管态势。据新快报记者梳理统计,今年一季度,监管部门合计向保险机构及相关负责人开出175张罚单,合计罚款5152万元,同比增约46%。梳理各罚单情况可见,在银保监会各部门、各机构职能调整逐步到位,从过去的职能监管逐步转向机构监管,且部分监管权下放,推进“属地监管”的情况下,地方银保监局已经成监管、罚款的主力。同时,监管对保险公司的主体职责要求在明显强化,“公司治理”成监管重点。

地方银保监局成开罚单主力

在“属地监管”之下,地方银保监局已经成监管、罚款的主力。据新快报记者梳理统计,2021年一季度的172张罚单中,银保监会仅开出4张罚单,其余168张均由各级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开出。从处罚金额来看,福建、河北、浙江、厦门、深圳、重庆等6地区开出超300万元罚单。其中,河北银保监局对保险业开出13张罚单,合计罚款577万元,位居全国首位;福建银保监局开出7张罚单,合计罚款468.5万元。

需要关注的是,随着监管逐渐从职能监管转向机构监管,监管也强化了保险公司对于保险中介的主体责任。2月17日,中华联合财险南平中心支公司因编制虚假报表、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被处罚款41.5万元。同时,相关责任人也收到相关处罚。

“中介违规保险公司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这大大增加了保险公司违规的成本,监管抓住了保险公司这一源头,也就间接制约了所有保险中介、互联网保险销售平台的销售行为。“据业内人士分析,加强对主体责任的处罚将是国内外保险的监管趋势,也是为了进一步督促保险机构对委托代理的责任监管,促使企业完善内控和培育诚信经营文化,从源头上进一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公司治理”成监管重点

自2020年以来,“公司治理”的重要性被反复提及,一系列规章制度也相继出台,抓“公司治理”,已经成为当下监管的重中之重。纵观一季度,因为类似原因被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并不少见。如3月18日,珠江人寿因存在项目子公司融资借款超过监管比例规定、关联方长期占用保险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合计被罚90万元。相关责任人、珠江人寿四名高管也因此被罚,累计罚款达到48万元。不久之后的3月29日,北大方正人寿也因关联交易报告数据错误的违法行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共计被罚款35万元。

针对珠江人寿、北大方正人寿这类全面强化“公司治理”的的监管处罚或许才刚刚开始。根据近期银保监会披露的人身险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工作相关通报,参与评估的86家机构中,13家均被评为E级(差),显示超过15%的人身险公司“公司治理存在严重问题,合规性差,有效性严重不足,公司治理整体失效”。

根据有关规定,对于被评为E类的机构,监管有权采取责令调整相关责任人、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开办新业务、停止批准增设分支机构、限制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等监管措施,也可以对机构及责任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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